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二、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公司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六、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七、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八、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应给予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文件…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
员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会议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