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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7日

        11、发生放射性事故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影响,并立即向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12、禁止对放射性装置作抛弃处理。
        二、放射性装置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三、核子秤管理制度
        1、核子秤是一种高效、精确的计量仪器,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设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人员在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核子秤装置必须定期巡检,主要查看其牢固性、稳定性。
        4、为保证核子秤的可靠性,必须按规程规定对其进行静态、动态的校验。
        5、非有资格且未接受过训练的人员绝对不能移动放射源,任何人不得在放射打开时,打开A型架上部护罩。
        6、靠近放射源外罩或在维护设备时,要关闭放射源装置。
        7、发生紧急事件时,不要试图进行修理、拆除或处理受损的部件。
        8、无论在任何情形下,除供应商外,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四、核子秤防辐射方法及应急措施
        1、必须按照规程正确使用核子秤。
        2、任何情况下须对放射源及其设备作出清楚的标记,在其上或附近必须安置放射性警告牌,以保证接近核子秤之前看到此标记。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配置铅手套、铅眼镜、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在监测、调试维护、更换放射源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放射防护品,关闭放射源。工作完毕后,方可打开放射源封闭块。
        4、靠近放射源外罩或维护设备时,要按照相关法规,相关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关闭放射源装置。
        5、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拆除放射源。
        6、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查放射源泄漏情况,发现泄漏超标,应立即请专业部门处理。
        7、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计量不准确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请专业部门检查是否有泄漏,不要试图进行修理,应立即远离放射源,并通知矿调度室等相关部门,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8、每天观察上位机情况,发现异常及紧急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矿调度室、保卫科等相关部门进行必要处理,并要求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立即到相关卫生医疗部门接受检查治疗。
        五、放射性装置应急准备及响应管理制度重复
        1、认真执行《军城煤矿放射源管理制度》,当发生放射源环境质量及安全健康事故时,按《重大事故汇报规程》进行汇报和组织抢救。
        2、明确安全健康事故为紧急情况、环境质量情况为次级紧急情况。
        3、严格放射源装潢子的安装,并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记,尽量减少核辐射。
        4、应急预案:搬迁放射源时,要先去掉放射性,采用长把工具抬移并采取隔离措施,在放射源周围工作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工作应轮流操作。在放射源周围工作时,必须距离1m以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关闭放射源,疏散人员,封锁放射源工作地点并组织其他人员进行救护,撤到安全地点。
        5、培训:加强放射管
        放射源安全使用综合管理制度
        理人员的安全预防意识培训和法规教育,做到发现事故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自觉利用距离和屏蔽防护,定时参加卫生劳动部门的查体,及时对个人接触剂量进行检测。
        六、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我矿放射源安全的统一监管,保障安全,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㈠辐射事故分级
        我矿现有放射源为Ⅳ类和Ⅴ类放射源,可能发生Ⅳ类、Ⅴ类放射源被盗、丢失、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等一般辐射事故。
        ㈡职责分工
        1、调度室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的总体调度指挥。
        2、机电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
        3、保卫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与上级公安部门的联系。
        4、卫生保健站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与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5、财务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资金的落实。
        6、供应科负责辐射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物资准备。
        7、各放射源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辐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包括对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保证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㈢辐射事故应急程序
        1、发生辐射事故时,现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迅速通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启动辐射事故应急程序,同时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事故现场周围要做好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人员伤害。
        2、相关单位立即向上级环保、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现场处理。
        3、发生放射源失控事故时要立即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处置,以免造成无谓的伤害。
        4、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确保人身安全,已经受到辐射事故伤害的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医疗救治。
        5、事故处理完成后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习,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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