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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安全管理概论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0日

        对策建议

    首先,切实理顺冶金监管体制、健全冶金安全执法体系。如今,应建立健全国家立法、政府监管、企业负责和社会监督的冶金安全监管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与企业责任不清、管理与监督职能不分的问题。

    二是建立高效运作冶金安全机制。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冶金安全工作应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协调机制、经济调控机制和安全技术支撑机制。经济调控机制是各级政府运用工伤保险等手段,通过预防、康复及赔偿等来实现安全生产的经济预防机制,安全技术支撑机制是各级政府借助科研机构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帮助,使业主主动改善生产作业条件,控制事故风险达到本质安全化。如今,全世界有164个国家实施工伤保险,西欧各国的业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率与其事故伤亡率挂钩浮动,解缴率在0.5%~2.5%,各级政府引导企业自觉增加安全投入,强化本质化安全生产与效益双赢,实现企业长效安全。

    三是修订完善冶金安全法规、健全冶金安全法规体系。原冶金工业部曾先后颁布过18个行业安全法规和22个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有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及标准尚不完善。现在随着新工艺新技术材料新设备被采用,但相关安全规程没有及时修订,实现与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相互承接。特别是随着国家冶金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急需建立科学规范的冶金安全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以满足冶金安全生产需要,规范和指导各冶金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行为。

    四是实现生产安全的受控管理。各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实践证明,要实现生产安全,必须是物防、技防和人防并重。安全物防是基础,安全技防是手段,安全人防是根本。例如西欧各国的建筑施工作业,从施工方案、施工机具、施工人员及其他各个方面都周密地落实安全措施,使生产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五是发挥行业协会等安全中介组织作用,健全冶金安全技术支撑体系。2001年,在国家安监部门的指导下,冶金行业成立了全国大钢安全协会。之后,该组织较好地组实现了协调冶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组织开展冶金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等活动,并组织推广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经验,规范冶金行业安全信息交流,组织专家参与政府对冶金行业的安全督察,发挥了冶金行业安全对政府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因势利导,进一步支持发展各级各类冶金行业协会,并赋予行业协会作为安全中介组织协助政府抓好安全生产的职能,成为政府对冶金行业实施安全监管的支撑力量。

    六是建立和完善冶金行业安全监管队伍。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应根据行业安全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和充实监管人员,并做好其业务培训工作,使之拥有与其监管对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督察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源点监控、职业危害预防、隐患事故管理、应急救援工作等基础管理,大力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冶金安全受控管理;要认真清理解决本地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建设项目验收手续未到规定的政府部门备案及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从源头上解决冶金企业建设项目本质安全问题;要加强冶金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加强劳务用工安全管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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