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中建六安(2007)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
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
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
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
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
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