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
2.4.2 规范脚手架搭设。纠正架体与建筑结构固定的作法,设置首步固定;纠正和补全横向扫地杆;对架体进行内封闭和立面全封闭;规范立杆基础的设置;禁止违规劣质管材和劣质脚手板的使用;杜绝卸料平台未独立设置;正确引导新门型脚手架按国家建筑安全规范搭设使用;严禁钢管、毛竹混播;淘汰毛竹脚手架。
2.4.3 规范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高度重视支撑系统搭设的稳定性,严控立柱对接、严控支撑选材和立柱垂直度、严控主柱违规垫砖,严控纵横向水平支撑的规范设置和材质,严惩钢木混支,严惩违规拆除模板支撑系统,高度重视和严管高支模的规范搭设和拆除。
2.4.4 高度重视基坑支护。规范基坑的开挖和临边洞口的防护,加强对基坑及基坑周边的监测,并按规定建档;重视机械、气瓶、潜水泵用电等的安全规范操作。
2.4.5 规范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
落实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产品,重点抓电梯井口按规定使用工具化、定型化防护门;重视戴安全帽和高处作业系安全带;督促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立网、水平网、安全帽和安全带。
2.4.6 规范现场施工用电。重视采用TN-S 系统,确保专用保护零线被用电设备使用;重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落实“一机一间一漏一箱”;重视总配电房的规范设置;重视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规范使用合格的标准配电箱,正确出入配线;抓现场配电线路的规范布设;高度重视外电防护和懂行持证电工的配备。
2.4.7 规范现场施工机具的防护。如塔吊、井架、物科提升机、圆盘锯、电焊机、搅拌机、水磨机、潜水泵等的安全防护。要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它的使用期限和效率。
2.4.8 规范井字架的搭设。规范架体与建筑结构的刚性连结;重视限位保险装置的设置;重视吊篮的防护;重视架体的稳定;抓卸料平台的独立搭设和稳固严密;抓首层落实设一单向门,避免兼作通道;严管架体违规一次到位超高搭设。
2.4.9 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的搭、拆和使用。确保塔吊和外用电梯由具备搭拆资格证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严管司机、指挥和司索的按规配备和持证上岗的落实,严防违规搭拆和操作,重视设备的防护,重视保险装置的有效动作。
2.4.10 应急求援:应急求援措施是指事故发生后为抢救遇险施工人员、消除现场危险源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现场指挥、
组织救援队、配备抢救物资等。这一阶段要达到应急救援的目的,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做详细的分析,按照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处理各种事故的准备。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还有利于施工项目减少财物损失,使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预防和控制,是施工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科学、严肃、细致对待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