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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综合楼工程环保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03日

  10.施工现场的水污染防止措施

  1)现场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乙炔发生罐污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由于气焊使用乙炔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随地倾倒,要求专用容器集中存放,倒入沉淀池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3)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4)油漆油料库的防漏控制。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油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11.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的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4)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扩散。

  5)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2.其它污染的控制措施

  1)木模通过电锯加工的木屑、锯沫必须当天进行清理,以免锯沫刮入空气中。

  2)钢筋加工产生的钢筋皮、钢筋屑及时清理。

  3)建筑物外围立面采用密目安全网,降低楼层内风的流速,阻挡灰尘进入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

  4)探照灯尽量选择即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域而不影响周围社区居民休息。

  5)项目经理部要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13.建筑材料

  1)当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时,严禁使用;

  2)工程中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和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室内装修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检测结果有疑问时,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装修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

  7)严禁在工程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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