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分包队伍的控制:
工程项目部应规定职能人员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尤其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经评定选择以下专业分包队伍。
(1)专业分包队伍有:
①土方工程为上海*土方有限公司;
②塔吊装拆为上海*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③人货电梯装拆为上海*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④井架装拆为上海*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⑤脚手架工程为上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总交底,交底内容以总分包合同为依据,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保证体系的有关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等并将交底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12.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组织和控制。①针对本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危险点以及关键环节等因素,编制了适应本项目的安保计划。②编制安保计划中对工程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且制定预防措施以及监控措施,以项目中所需要的支持性文件和安全记录清单。③根据项目编制了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模板、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临时用电、悬挑钢平台、基坑支护等)。④编制其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进场计划。⑤落实劳动保护技术措施。⑥落实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⑦依法办理意外保险等策划工作,同时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多单位(如土方、土建、装饰等)协同施工,应理顺、协调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同时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组织和控制。针对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进行事先分析,从安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程序要求进行,使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重点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1)本工程开工前有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材料员编制好安全保证计划。
(2)落实好机械设备,并进行安装验收合格挂牌。
(3)落实安全检查,监督措施。
(4)特殊工种,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
(5)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搭拆,编制好各项施工方案,落实到具体操作人,严格按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6)临边洞口、通道防护,编制好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到具体操作人,严格按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7)模板支撑系统,编制好施工方案,并有计算经集团公司批准。
(8)临时用电编制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按方案实施。
(9)悬挑钢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有计算经集团公司批准。
(10)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扣件,落实验收,并抽查,防止劣质产品投入使用。
13.安全检查工作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健全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
(2)对安全防护用品要按照采购的规定以及合同的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材料的产品类别、型号、等级或其它准确标识以及产品选用的规范、图集、过程要求、检验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名称或其它明确标识和适用规范、规程的运用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的安全用品进场。
(3)土方开挖时对机械设备、人员及基坑四周临边防护进行定期检查。
(4)对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安全平网等安全设施要按照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后挂牌使用。加强做好各项安全设施的材料检查验收,如脚手架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帽、电器等。
(5)大型机械设备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安装方案的规定进行基础验收、井身验收,搭设完毕后经主管部门以及上海市建委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使用。搭设前对大型机械设备的各主要部件以及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等检查连接情况,主要零部位的磨损变形,指挥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通信装置、性能有关资料及配合、专业搭设的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施工用电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施工用电安装完毕后的使用前通电检查和验收,及时调整不合理的部分,施工中随时有专业电工对用电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确保用电安全,决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转,同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其检查的重点为电气设备电线路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可靠,接地电阻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可靠,手持式电动工具是否有漏电保护装置,局部照明及潮湿场所的灯具是否采用安全电压等。
(7)对临边洞口的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楼层的临边洞口、电梯井、人货两用电梯的通道、防护门进行检查验收,并且做好交接移交手续。
(8)对工地防火消防器材的安放位置、喷嘴、使用期限以及冬季保温措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在安置消防器材前对其有效性进行验收。
(9)对环境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食堂、厕所、宿舍等生活区域)要求按照安全保计划中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10)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电工、电焊、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架子工等上岗证)以及操作规范的检查,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上岗与违章作业。
(11)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有违章严肃处理。
(12)项目部必须建立值日制度,安全员每天进行正常巡查。工程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13)项目部对识别、评价出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加强检查的力度,并且做好相关标识以及做好监控记录。
14.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为了有效的控制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事故,由项目副经理负责编制各类应急救援预案,以明确各类事故在发生后所应及时采取的对策及措施,控制和缓减事故所可能产生的影响。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定期不定期演习预案,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设施、机具及消防器材。
(3)事故发生后或演习后,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必须时进行修订。
15.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管理方针"以人为本、重在现场、强化标准、文明施工"为准则,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使每位职工明确安全生产重要性,以及个人在生产中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1)对新工人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做好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以及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等。
(2)对特殊工种、塔吊驾驶员、起重指挥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进行专门教育。
(3)编制好培训计划,期满的及时复审。
16.安全记录工作
安全记录是证明施工现场满足安全要求的程度,列出安全记录重点(详见安2-4安全记录清单),为安全生产保证体各要素运行的有效提供客观证据资料,安全记录还可以为追溯到每项检查,验收,为采取纠正及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因此本项目有专人对其安全记录工作,依据国家、行业、地方和上级的规定,制定安全记录清单,确定安全记录的具体内容要求及表式和标识的规定填定、编制、收集。
17.安全评估与内部审核
(1)项目部对主要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适合性进行评估,确保后一阶段的施工能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由项目经理主持,各专业管理人员报告主控要素运行状况并做出评价,对不合格或隐患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2)内审在工程项目基础阶段完成或占总进度的25%左右,申报第一次内审(以后按审核要求展开例行和特殊审核)。审核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经过培训持证,需公司任命,审核人员与被审领域无直接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