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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作者:卢铁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09日

(二、)调整思路,建立完善可靠安全管理机构
按照国家对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的要求规定,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计算。然而当前行业中个别工程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造成安全管理人员人数程序上是3人,实际工作中只有一人。如此现场安全管控工作存在的难点或者说是管理隐患,着实让人揪心。工作始终是要完成的,如何可靠完成安全管理的管控工作呢?我以为项目部可策略的建立全员管理的机制,即扩大安全管理实际人员,布置各个专业人员除承担相应专业应负责的安全职责外,同时分担安全工作的其它内容;如此实际管控中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隐患即会随即消除,(若:项目有15个不同的专业,那么将会有15人行使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此基础上项目各专业还可将所管辖班组的负责人(口袋)设立为兼职安全员(发放津贴)由安全员统一监管和指派其具体的安全工作,如此人员又再递增15-30人;最后按照安全协管员的规范配备要求,项目部在各班组长中在设置安全协管人员,在这部份人员中项目部任选择一个专业工种,均能找到到不低于2名的安全协管人员。如此以来,施工过程期间直接参与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按进退场累计将会达到50-80人。在以上数据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既能完成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又能兑现工程或者说是企业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
(三、)严谨安全资料的记录与收集
安全管理中有这样一个尚未彻底解决的矛盾即:“能预测到将要发生的安全事故,没有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来得广泛。即:意外。”因此我的体会是在安全管理中:严谨安全资料的记录与收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因为有了这项工作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与各级被管理人员,自然会把日常的安全工作当成接受国家主管部门检查而做的工作。必然形成把安全施工中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放在首位,即体现制度约束。同时资料的记录与收集也是客观消除 “意外”给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与各级被管理人员带来的危机理由。简而言之我理解安全资料实际就是向法律、法规提供的依法依据,是享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故而安全资料中的安全备案资料、检查记录、教育记录、方案编制与审批、危险点源辨识评价、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审核记录等等是不可含糊,是必须严谨的。
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探讨,提及了安全管控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也只有认识到不足才能找到问题的原因,从而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安全工作中的固强补弱不外乎如此?探讨内容对否仅是个人观点,若有偏差诚恳接受指正。

参考资料:安全管理一本通、安全管理学、人民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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