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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9日

(2)重型机械实务课程
由于大型建筑工地的数量倍增,使用重型机械的情况也有所增加。根据统计数字显示,截止2005年6月21日,在澳门兴建中的15个大型建筑工地内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共120台。
为预防有关的工作意外及加强重型机械操作员的专业性,2004年,劳工事务局职业培训厅已开始举办以下重型机械实务课程:《挖土机实务认证课程》《搬土机实务认证课程》《推土机实务认证课程》《塔式起重机实务认证课程》《轮胎式吊重机实务认证课程》《履带式吊机实务认证课程》《货车吊机实务认证课程》。
截止2005年6 月30日,已培训上述各类起重机械的操作员共268名。
同时,在接受香港及内地建筑业技术工人申请来澳工作时,劳工事务局也要求那些工人备有相关专业技能的认证文件。
(3)建筑安全督导员课程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令第44/91/M号所核准《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的规定,凡每日雇用100名或以上工人的建筑工地的承包商,必须有1名具有资格的安全督导员。由于澳门的大型建筑工地不断增多,业内对安全督导员也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为此,劳工事务局与澳门理工学院合作,于2005年6月举办《建筑安全督导员》课程,对建筑业安全人员进行培训,预计于年底将增加20多名建筑安全督导员投入监督建筑工地的安全工作。
3. 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约章》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要落实提高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除了政府的监管、教育及宣传外,雇主及雇员也有责任去参与及进行自我规范。鉴于大型建筑工地,不但面积大、人数众多,而且有关工程的工序也相对危险。倘若建筑工地内没有一套完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单凭加强建筑工地的巡视和执法,不足以控制危害,达到预防或防止意外的目的。为此,劳工事务局向从事建筑的机构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约章》。通过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约章》,鼓励劳、资双方为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做出承诺,同时履行约章的内容包括:在机构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成立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及进行自我的安全监管。《职业安全健康约章》不是一份法律性的文件,而是一份鼓励劳资双方携手合作、共同缔造及维持工作安全和健康环境,在政府见证下签署的文件。《职业安全健康约章》的签署为雇主及员工双方提供了更多为改善工作环境、互相沟通的机会。通过组成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双方共同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政策;共同执行计划、监察和进行纠正的工作;也透过管理层的评审,以达到预防工作意外及持续改进的目标,在机构内形成一个系统化、程序化、文件管理体系和三级监控机制的运行模式,为建立一个“自我规范”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第一家建筑机构的《职业安全健康约章》签署仪式于2004年12月9日举行。截止2005年6月30日,共有3家建筑业的机构签署了《职业安全健康约章》。将来会有更多建筑业的机构陆续签署《职业安全健康约章》,加入实行自我管理的行列。
4. 修定职业安全健康法规
为加强保障建筑业工人的职业安全健康,已拟在《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中加入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训练的条文,规定所有在建筑工地工作的人员均须接受建筑业职安卡的培训,逐步推行和实施建筑业职安卡强制性“持证上岗”制度。法规草案经由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大会通过,于2005年底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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