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统计日期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止。上报业主时间为当月27日17:00前,超过规定上报时间而未报或漏报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业主将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部分工程计量及支付的权利,不予以计量支付该费用,施工单位不免除施工方的责任。
(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平台确认方才有效。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单位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占比例更大,大都在20%以上,有时甚至达到了40%。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一项大事,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一)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③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④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⑤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⑥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2)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两点:①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③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3)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三、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施工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3、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
4、工程签证单建设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予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中运用。
3、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费用都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但是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施工人员签发,所发生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4、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有关人员每接受一项工程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和了解,其次要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