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制订统一规范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综合记录本》
为了认真履行《若干意见》规定的各项安全监理职责,督促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实施全方位审查、审核和督促检查是否工作到位,监理企业要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备案记录、项目安保体系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备案记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记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备案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审核备案记录、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及抽查审核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备案记录、起重机械、特殊设施现场核验记录、较大危险源点监视测量记录、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旁站记录、特殊要害区域施工作业申请审查记录等设计成标准表格以及支撑各种表格所需的备案资料归档指引,一起装订成册,作为统一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综合记录本》供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记录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情况,以规范安全监理行为。通过综合记录本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安全监理活动的全貌,并连同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一起作为原始工作凭证,以防止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便于分清责任,最大限度地起到自我保护和抵御外部安全风险的作用。
3.4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和约束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监理企业还应设立安全生产奖励专项资金,定期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职责,给监理企业的信誉和效益造成损失的行为,要给子通报批评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以达到鞭策广大监理人员“铭记职责、勿忘管理、持续改进、抵御风险”的目的。
3.5 较大危险源预控机制
为加强较大危险源预控,监理企业应要求项目监理部必须根据施工网络计划,提前一个月将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拆除工程、高压防护区域内机械作业等工作内容。在确定了工程名称、较大危险源部位、对策措施、监控责任人后填写预控表报公司备案,以便随时掌握各个时期较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和对较大危险源实施跟踪控制提供依据。
3.6 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机制
监理企业在建立了较大危险源预控机制后,还需要从设计、施工、科研院校等单位聘请部分专业技术权威作为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专家库资源储备(兼职),以支撑监理企业随时应对各类复杂的工程技术难题,确保重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为有效杜绝群死群伤以上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起到较好的保障作用。
3.7 重大危险源现场督查制度
对已经审批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前监理企业还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方案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为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也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
3.8 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将当月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安全行为、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隐患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变更情况、其它应说明的情况编制成安全监理月报报监理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公司层面随时掌握各项目施工点安全生产管理动态。
3.9 专职安全员履责情况信息反馈制度
项目监理部专职安全员应将当月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有关信息以及综合考核评价表定期向监理企业主管部门反馈,并接受其监督考核。
3.10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广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素质,监理企业除定期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外,还经常结合现场的具体事例组织内部学习交流,同时还要求项目监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监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业务学习,推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提升。
3.11 安全会议制度
监理企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各个时期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协调指导项目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并对项目监理部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实施考核奖惩。
4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维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秩序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无论从认识的提高还是监管理念的形成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理安全职责,说起来容易,但实际操作起来可以说举步维艰,因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关系。所以不管是来自内部和外部、这样或那样的压力千万不可小视,但一味地抱怨也无济于事。只有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依标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监理风险,才能使监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化险为夷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