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前“八不”’:
1)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 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 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 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 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 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