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建筑工程电工的防火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02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4.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5.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不可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无骨架的灯罩,灯泡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
        7.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如食物等)。施工现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8.当电线穿过墙壁与其它物体接触时,应当在电线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绝。
        9.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0.各种机械设备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电闸箱应配锁。
        11.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12.每年雨季前要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 10欧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