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收集对输电线路有影响的山火信息并及时处理。
5.及时将收到的山火信息向调度和相关部室进行汇报,将山火信息告知相关的运行单位。对危及市公司管辖的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山火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告知调度及相关部室。
6.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参加有关山火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输电线路附近发生的山火信息进行统计、报告,同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各供电所、营业站职责
1.根据线路运行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防山火措施,落实本单位防山火安全责任,最大程度减轻山火对供电的影响。
2.组织对重要线路的巡视检查,执行制定联合防山火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推行防山火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切实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
4.收集所管辖区域内的山火信息并及时的处理。对危及市公司管辖的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山火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告知调度及相关部室。
5.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参加有关山火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线路附近发生的山火信息进行统计、报告,同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山火信息汇报流程
为了各运行单位对山火信息进行及时共享,有必要在各单位间建立山火信息联系沟通机制。为此特制定本山火信息汇报流程:
(一)线路工区、供电所、营业站在接到群众或其他人员反馈的山火信息后,首先要尽量确认山火的位置及其周边的输电设备名称、杆号等信息;接着要将已确认的山火信息分别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汇报。
(二)线路工区、供电所、营业站接到各自单位报告的山火信息并确认后,要及时将山火信息互相传达给可能涉及到的所(站),要立即向公司安监部、生技部、调度中心的相关专职或负责人汇报,对于可能危及到市公司管辖设备的山火信息,调度中心要立即向地调汇报。
(三)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地调中心在接到各基层单位报告的山火信息后,及时沟通联系,指挥、协调公司各单位对山火的应对处理。根据山火对输电设施安全的危及程度,负责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室和单位应充分重视防山火工作,加强领导以确保本方案得以实施。各运行单位应加强电力线路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减轻山火对电力线路的影响,在高危火险等级时期要加强对电力线路的巡视并发动当地群众一起加强特巡。在得到山火信息后,运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达山火的现场了解情况。安监部要协助运行单位做好用火安全的宣传工作以减少山火的发生。
六、激励措施
为了调动群众和员工对防山火工作的积极性。对于第一个提供(上报)可能对线路运行造成影响的山火信息,避免造成线路故障跳闸的群众或员工(职责范围内发现的山火信息除外)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来源为公司电力设施保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