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对策及措施
(一)保证安全间距
充装站为易燃易爆的甲类生产企业,储罐区、充装区等场所为甲类生产场地,选址时应符合城乡发展规划,与周围设施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总平面布置、储罐与站内各单体之问的防火间距,储罐、甲类厂区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均严格遵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城镇燃气设计规定》的规定,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通行。
(二)设计、施工和设备应符合要求
设计与施工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储罐、压缩机、阀门、管道等设备和材料应采用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厂家的合格产品,施工过程应实施工程监理,确保施工和安装质量。
(三)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要到位
一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电器和仪表设备均应选用防爆型或安全型设备。二是储罐区、充装区按“第2类”防雷建筑物作防雷设计,考虑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波浸入;其他建筑物按“第3类”防雷建筑物作防直击雷设计。三是各工艺生产场所均设安全接地装置,并与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体相连,必要时再在生产场所周围加装辅助接地体,全厂所有安全接地体相连,构成站接地网。
(四)消防设施、安全设施要完备
一是充装站储罐区、充装区、控制室等场所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进行配置推车式和手提式灭火器,罐区应设固定喷淋装置、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设施;室外消防管网可沿环形消防通道设环形消防管网,建构筑物内按规定设有室内消火栓。二是罐区、充装区等生产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储罐设有压力上限报警连锁,严格控制放散总管的放散时间与放散量。
(五)规范安全操作
一是严格按规程操作;二是严格控制点火源,防止液化石油气泄漏形成爆炸气体,特别是液化石油气输配过程应实施安全监护;三是加强对储罐、压缩机等设施及其附件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安全阀、液位计等,确保其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测。
(六)强化安全管理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是充装站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全站安全工作;三是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四是进行重大危险源建档、申报和安全评价工作。
(七)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提醒人们及时发现液化气是否泄漏,加工厂常向液化气中混入少量有恶臭味的硫醇或硫醚类化合物,一旦有液化气泄漏,立即闻到这种气味,从而采取应急措施。
(八)完善应急处理措施
一是事故发生时,及时将事故罐内石油液化气通过控制系统倒罐,其余通过放散装置安全放散,防止事故范围扩大;二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使事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