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业人员素质低,自我保护意识差
由于企业用工形式灵活多样,员工流动性大,且大量招收的是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大多数未经过安全培训就上岗,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比较普遍。
4、政府对企业监管缺乏必要的条件和手段
厦门市危险物品使用企业,遍布城乡,点多面广,情况复杂,而政府的相关部门由于机构、人员、经费等条件限制,难以对所辖的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管,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偏远的乡镇企业更是难以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也就无从谈起对加强企业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措施。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建议
近几年来,厦门市危险物品使用企业连续不断的发生工伤死亡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教训极为深刻,给我们社会各界又一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如果对这一问题不加以重视、不采取措施加以遏制,将直接影响厦门市安全生产发展的良好势头,甚至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要提高加强对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企业最大的效益是安全;最大的损失是事故;最大的责任是安全责任;最大的隐患是麻痹思想。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其次,要充分发挥厦门特区地位的优势,将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纳入监管视线。要把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在国家、省尚未出台对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规定之前,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危险物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使企业有章可循。政府相关部门有法规可依,扭转“不好管、无人管、不会管”的被动格局。减少或避免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
再次,要加强对企业监管的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二是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生产经营单位“一把手”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三是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体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超前防范、事故预防关口前移,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四是抓好企业的安全投入。企业要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计划,实行专款专用。企业还要认真对照有关规定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专项资金、风险抵押金、工伤事故赔偿等“四项投入政策”,逐项落实费用。五是抓好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企业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八厂、班组、岗位“三级”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注重发挥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在企业中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