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合理调配值班力量,值班领导不得缺岗,要认真检查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不良行为和不正常操作,并能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情。
8.4 设备内作业分析项目包括:一氧化碳(20mg/ m3)、甲醇(25 mg/ m3)、硫化氢(10mg/ m3)、氧含量(18%-21%)、可燃气(小于0.5%);分析点选取在合成塔的上部和下部,由化验人员佩戴隔离式长管呼吸器进行检测,不留死角,若检测结果存在超标情况,则对设备内进行强制通风后再进行检测,合格后进入作业。
8.5 设备内照明使用行灯,安全电压不超过36伏,接线采取防潮措施,避免漏电。潮湿环境作业电压应小于12伏。
8.6 操作人员戴长管式防毒面具进入塔内,有专人看护长管的进气口。
8.7 作业完毕后,仔细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遗留物品。
8.8 参加催化剂装填的人员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防尘口罩或长管呼吸器,分两批轮流作业,每半小时更换一次,避免长时间设备内作业。
8.9 现场爬梯、软梯、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平台,必需经作业负责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检修期间现场的所有爬梯、软梯、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平台、篦子板、盖板等安全设施任何人严禁私自拆卸。
8.10 进行登高作业或在合成塔上部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严格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证》,作业人员禁穿硬底易滑鞋登高,严禁高空抛物。
8.11 检修过程中需要动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同时对动火点周围油污及可燃物质进行彻底清理,并分析可燃气含量合格,动火时应对火花的喷溅方向及范围进行控制并做好遮挡。
8.12 进行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催化剂装填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防止料斗上下碰伤人。
8.13 卸触媒时要防止触媒钝化不彻底,遇空气着火。严禁用木棒、橡胶等易燃物品接触触媒。触媒卸出时,应立即用水进行冷却降温。
8.14 由于铜为重金属,要防止重金属中毒,减少皮肤直接和触媒接触。
8.15 每项作业结束或每天工作结束,由值班人员负责,对现场检查有无遗留火种、人员、工器具、电源是否关闭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结束。
8.16 检修人员应认真仔细防止砸、碰、挤等意外伤害。
8.17 安全负责人及当班班长对检修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并处理。
九、应急预案
9.1 触电事故
在检修过程中,若出现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人员检测处理,如有人员受伤现场监护人员立即联系总调、车间、医务室进行处理。
9.2 中毒事故
检修过程中如感到身体不适,立即停止作业,到空气新鲜处休息。如有人员中毒,首先要做好自身防护,迅速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中毒严重者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给予输氧或人工呼吸等方法)。并及时通知车间、总调及医务室急救。
如有甲醇或其他物质溅入眼睛,应立即到洗眼器处或用流动的清水进行冲洗,并及时通知车间、总调及医务室急救。
9.3 火灾事故
检修过程中如发生着火事故,应立即判明着火原因。(1)油类着火:及时用灭火器进行扑救;(2)煤气着火:立即对着火部位进行工艺隔离、泄压,接消防水对着火点周围设备、管道喷水冷却,控制火势蔓延。同时向车间、总调、消防队报警。(3)甲醇着火:立即切断泄漏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对泄漏无进行围堵,防止进入地沟、阴井等限制性空间,同时向车间、总调、消防队报警。
9.4 坠落事故
检修过程中如发生人员坠落事故,现场人员要保持镇静,应立即向车间、总调报告,通知医务人员到场急救,对伤者出血部位用布料直接包裹,制止出血;移动伤者时,首先固定伤者颈部,由4~5人同时平抬起伤者,使伤者脊椎姿势固定不动,使用硬质担架。
十、应急联系电话
总调电话:5625678、5625789、5625272、厂内调度电话 3
甲醇车间主 任: 8108
甲醇车间技术组:8014
甲醇车间中控室:8210 8211 8242
医 务 室: 5625120
消 防 队: 5625141
火警调度电话: 8119、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