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棉、麻粉尘有发生爆炸、引发火灾的危险
棉、麻粉尘易爆炸。棉、麻粉尘与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即会产生猛烈的爆炸火灾。
棉纤维遇明火燃烧后,在氧气不足的条件下,麻纤维燃烧会生成一氧化碳,突然遇到对流空气时,即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即发生爆炸;引发火灾。
(四)生活、生产用火不慎
库区布置不合理,或间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产、生活用火不慎,火星溅落库区,引燃原料造成火灾。
(五)电气设备不安全
电气线路安装不当或年久失修,使绝缘层老化、破损,引起短路,产生火花;或照明灯具烤着可燃物引起火灾。
(六)管理不善
管理人员或无关人员吸烟或随意动用明火;运输、装卸原料的车辆、机械设备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外来火种带入库内,均会留下火灾隐患。
(七)避雷措施不当
原料库或露天堆场无避宙装置,或其不符合要求而受雷击起火。
二、纺织原料仓库的消防安全
(一)纺织原料仓库的建筑、布局、堆垛的防火要求
1.仓库应避开繁华闹市,建在靠近市区边缘且有水源的地方,处在该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向,并应修筑围墙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2.防火间距的要求。原料仓库库房、堆场与室外变配电站、建筑物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按国家有关规范的具体要求布置。原料库房和堆场内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库房内不能设置休息室、保管员办公室。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
3.库房内储存的原料应有一定的限额。堆垛之间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风。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距平顶库房顶不小于2米。
4.露天、半露天堆场总储量超过5000吨的原料时,应设分堆场,堆场之间防火间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积应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组布置,每组小于6垛,垛与垛之间的距离大于6米,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大干15米。堆垛与外墙的距离大于5米。
5.垛基需防潮,纺织原料的堆垛下面,要垫有一定高度的搁栅,以利通风;露天堆垛宜采有“十字通风梯形堆垛法”,垛顶要堆成屋脊形,并且苫布等封盖严密,防止雨水和飞火落人垛内。苫布等不能用铁丝等金属绑扎,以免雷击时产生感应电流。
(二)严格电源管理
1.库房除电气照明线路外,不得敷设其他动力线路。引进线路必须穿管;灯具应放在走道上方,距离堆垛水平距离应不小于0.5米,不得采用碘钨灯、日光灯;电气开关应设在库外,并有防雨防潮装置保护。
2.库房内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不应安装采暖设备。库内可采用投光灯照明。库内用电电源应在库外设插座,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电线、插座、电闸下方不能堆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