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体会
1、一些企业对安全评价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部分企业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现象较为严重,对安全投入不足,加上对安全评价工作了解不够,认识不深,在我们的安全评价工作中,一些企业做安全评价仅仅为了取得许可证,特别是少数个体企业,一味要求评价人员评价工作能少就少,最后只要给他们一份评价报告就行。个别企业甚至错误的认为只要交了钱,评价机构就必须出具结论合格的安全评价报告。结果在实际评价工作中被评价单位经常不能及时提供必备材料,影响了评价工作的进度。相信随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安全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不断增强,社会安全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2、部分评价机构从业经验不足,责任意识不强。
安全评价工作还处于发展阶段,评价机构水平和技术标准不尽相同,各机构对安全评价工作的认识水平也相差甚远,出具的评价报告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评价工作深度和要求不同,加之目前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各机构评价工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因此,很容易形成评价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毋庸讳言,目前,有极少数评价机构评价只想在评价领域做一个过客,报着捞一把就走的态度,工作责任心不强,但收费很低,甚至降低评价标准,而这正迎合了一些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安全生产企业的需要,使得那些规范运作的评价机构处于竞争劣势。这种行为也极大的破坏了安全评价整个行业的正常秩序。
我们已欣喜的看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强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一方面依法加强对各评价机构的监管,另一方面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评价机构自觉自愿健康有序发展,使评价机构逐步以行规来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
五、几点建议
1、发挥甲级安全评价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目前,各地安全评价机构数量较多,各安全评价机构技术力量各不相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有目的的选择一批技术力量强、实践经验丰富,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作为示范机构,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避免部分企业只贪图安全评价费用的多少,而忽略评价结论建议中对合理性、正确性、实用性方面可能带来的政策失误甚至经济上的损失,同时提高安全评价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2、完善配套激励政策,进一步发挥安全评价机构为中小企业的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功能。
当前,许多中小企业人员整体素质普遍较低,特别是安全方面专业人才更是匮乏,出现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为此,安全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配套激励政策,让安全评价机构为中小企业做好安全技术咨询和安全代管工作,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3、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安全评价机构为非高危行业的安全技术服务功能。
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许多非高危行业企业规模大,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虽然国家规定在安全工作方面的“三同时”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的省、市执行力度不同,许多机构评价二类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开展得很少。为此,应进一步加强执法和宣传力度,发挥安全评价机构在非高危行业的安全技术服务功能。
4、制定收费价格,防止恶性竞争。
为避免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出现打价格战,恶性竞争、无序竞争的情况,国家安监总局或行业协会应推动尽快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安全评价收费标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收费行为。对于不遵守规定的评价机构,要严肃处理,严重者可取消其资质。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给我们这些中介机构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遇的锲机,同时,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相信只要我们这些评价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靠市场运作,规范服务行为,完善自身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机构整体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精品服务项目,树立服务品牌和信誉,我们就能在安全生产科技服务领域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