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点、作业)重点推行控制管理法 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作业过程中的指挥和联络信号、方式等。作业准备完毕应再次上报。
7.作业前的检查
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由有关行政部门下达作业的命令。
8.开始作业
作业时,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按照预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9.作业中的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部门和安全部门均应派人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按照检查表的内容进行。
检查表的内容可分别从人员、设备、环境、作业程序、分工、技术水平面、作业前的培训情况、服装、护具穿戴情况等;设备、环境方面应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等;作业程序方法方面包括:作业时间、作业程序方法、作业位置、作业联系等。
10.作业总结和建档
作业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考核奖惩。写出文字材料,登记存档。
以上危险作业的控制管理程序适用于复杂的危险因素多的危险作业。相对于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酌情适当简化。
若实施危险作业的控制管理,还必须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障。主要的规章制度有:危险作业控制管理程序、作业审批申报、信息管理、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培训、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奖惩等。
综上所述,危险点、危险作业是基于作业基层的重点控制管理法,作业基层是人、物、环境的直接交叉点,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多数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特别在化工生产中,只有抓住了安全工作的重点,才能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危险点、危险作业重点控制管理法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