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在现行食品安全分段式监管的体制下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一个质的飞越,以达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热点和利益问题的目的。
一是市场准入门槛有升有降。对从事生产、加工、批发业务的经营者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好产品质量。对从事零售业务的经营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低费用、高速度依法荻得经营资格。
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彻底改变多级多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低、标准旧、标准体系不科学的现状,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学科专家参与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制度,尽可能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的、有权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三是建立统一高效公正的抽检体制。将现行多部门、多层级、重复性的食品安全抽检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省一级和省一级以上的食品安全市场抽检制度和统一发布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理按职能交由省级职能部门,省级职能部门再按属地化原则分解至区县局进行调查处理,并限期办结,同时追踪溯源。
四是整合现有检测机构。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是确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法定依据,也是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的有效证据。因此,应该以便利、高效、准确、公正、权威为原则,对现行分属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整合,以强兼弱、强强联合、分布合理,强制检测。
五是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技术手段。工商部门应增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适当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仅靠眼看、手摸、鼻闻、询问等手段判断产品质量的经验作法,使其有真正具备承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六是全额落实经费保障机制。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经费保障上应根据监管部门的工作量、设备购置、设备运行等支出状况,实行柔性预算、严格审查、实报实销、奖惩分明。
七是创新两帐建立制度。加大对生产、加工、批发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对销售的每一批次的产品都应向零售经营者提供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记录完整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时间、联系方式、联系人的标有企业名称的供货单据,零售经营者妥善保管以上单据并视作台帐,以减轻逐品、逐项、逐页手工记录台帐的苦恼和麻烦。
八是治理无照经营。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和谐和依法行政、加强监管的有机统一,对无照经营者实行教育、引导为主,查处为辅,督促其规范经营。对城乡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人员、拆迁安置人员、残废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等从事食品零售个体经营的,相关政府行政许可部门免除所有费用,同时降低准入门槛,减化办事程序,在政策上、办事程序上和执政理念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无照经营行为。
九是加大违法失信成本。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追踪溯源制度,出现问题一查到底,水落石出。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凡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不计算违法所得和经营货值,一律直接确定处罚额度上限和下限,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是大力培育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大力培育发展遍及城乡和学校周边的食品连锁经营店,国家补贴要充考虑连锁企业和参与连锁经营者双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使参与加盟连锁经营者100%接受连锁企业的货品配送,杜绝从其他渠道进货,货品要质优价廉,具备竟争力,真正发挥出连锁企业占领城乡市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设想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