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以外因素的影响(包括管线泄露)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1 污染事故分类
1.1一般污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污染事故:
13) 影响范围不超过本公司厂界区域,使本厂职工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14) 物料跑、冒或泄漏1t以下;
15) 严重冲击污水处理场,造成污水处理场外排水超标。
1.2 较大污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污染事故:
16) 影响范围超出厂界区域,严重影响生活区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反应强烈;
17) 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18) 物料跑、冒或泄露1t以上;
19) 向环境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
1.3 重大污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污染事故:
20) 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区域,并引起严重的厂地矛盾;
21) 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22) 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23)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和资源保护罪”的污染事故。
2 污染事故的预防
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环保管理和污染隐患的治理工作。应将环保管理纳入单位的生产管理之中,切实做好环保管理工作;生产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工艺条件精心操作,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污染防治项目的方案调研、立项和实施工作,消除污染事故隐患。制定“突发性污染事故处理预案”。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迅速对污染现场进行处理,防止污染范围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