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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8日


  
  (五)配备除尘设施
  1.各种木材加工机械应安装除尘器,采用机械排风将锯末、木屑、刨花等通过管道排送到车间外面的除尘室。
  
  2.室内必须安装排风装置,排风机应选用有色金属叶轮,并经常检查,防止摩擦、撞击。
  
  (六)生产工序的防火措施
  1.干燥工序的防火措施
  (1)烟气干燥的炉膛温度可达700℃,一般不宜采用。如采用时必须使木材与火源完全隔离,烟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00℃,室内温度不得超过70--80℃。烟道出灰时,应用水浇湿护灰,并倒在安全地带。
  
  (2)干燥室必须安装电气线路时,其线路敷设应有耐高温的保护措施,熔断器、开关宜安装在其它房间或室外的专用配电箱内;
  
  (3)干燥时,应严格控制干燥温度和时间,经常检查温度计的准确性。采用流水线干燥,如停电或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加热,并将干燥设备内物料移出。
  
  (4)干燥室内应设置自动报警,以及自动或人控的喷水、喷蒸汽的灭火装置。
  
  2、热压工序的防火措施
  热压工序应注意控制热压的温度,及时清理尘埃。
  
  3.涂胶、喷胶、胶合和胶料配制工序防火措施
  胶料加热应采用蒸气、热水或非用火热源,而不可用明火加热。
  
  4.涂漆与喷漆工序防火措施
  (1)涂漆和喷漆要设固定地点。如果涂漆间同生产加工部分布置在一个厂房内,除了采取分隔措施,应安装局部排风装置和安装防爆电气设备,但调漆、配料不得在车间内进行,而应在厂房外的单独房间内进行。如果厂房很大,并且需要就地涂漆或喷漆,则要求该处通风良好,要停止周围一切明火操作。喷漆间地面沉积的漆膜应经常清除,防止自燃起火。
  
  (2)做好防静电工作。
  
  (七)配足适宜的消防设施
  1.车间、仓库、木材堆场等应根据面积及危险性,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足够的移动式干粉灭火器。
  
  2.离消防队较远的大中型木器厂应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
  
  3.厂内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能迅速到达每个车间、仓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木材加工企业应有充足消火栓,保证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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