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4在机房内用人力(盘车)驱动曳引机使轿厢移动时,必须将电动机的电动机的电源断开。
5.5.5松闸扳手使用
5.5.5.1松闸扳手须悬挂在房屋醒目易取拿处。
5.5.5.2使用松闸扳手前,须切断总开关电源。
5.5.5.3使用松闸扳手盘手时,必须在2人以上。
5.5.5.4经常检查松闸扳手的可靠性,并由熟练操作性能的人员执行。
5.5.6电梯钥匙使用管理人员职责
5.5.6.1电梯钥匙必须实行专人管理(电梯操作工负责其操作的电梯钥匙)。
5.5.6.2电梯操作工必须妥善保管好电梯钥匙,不得丢失,不提把钥匙交给他人。
5.5.6.3电梯操作工在下班后,必须把钥匙亲手交给下班的接班人员。
5.5.6.4电梯操作工如果发现钥匙丢失后,必须立即报告班长和车间,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5.5.7电梯操作工工作职责
5.5.7.1自觉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5.5.7.2熟悉本岗位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5.7.3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地的整洁;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
5.5.7.4不经请假与准许,不得擅离职守,不准把电梯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5.5.7.5在开梯前,应对电梯进行试梯运转,一切正常,才可开梯工作。
5.5.7.6电梯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并呼叫维修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检修,待机时间不得离开岗位。
5.5.7.7操作员须持证操作。禁止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5.5.8电梯维修工工作职责
5.5.8.1自觉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5.5.8.2根据电梯安全维护,负责对电梯的电器装置及机械装置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并负责保持电梯机房的整洁。
5.5.8.3严格遵守5.5.1、5.5.2、5.5.3项的有关规定。
5.5.8.4参与电梯事故的调查分析。
5.5.8.5妥善保管好本人所用的维修工具。
5.5.8.6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和有关规定,向车间建议对电梯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
5.5.8.7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制,不迟到,不早退。
5.5.9乘客需知
5.5.9.1禁止电梯超载运行,当显示“超载”标志和听见“超载”警铃声时,后上的乘客要主动退出。
5.5.9.2电梯轿厢内严禁吸烟,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5.5.9.3不准开启轿厢顶部的安全窗来装运超越轿厢高度的物品。
5.5.9.4严禁配启操作盘小门和摆弄按钮及其它设施。
5.5.9.5无论电梯在运行或停车都不得紧靠轿门。
5.5.9.6严禁一脚在轿内一脚在厅内与人谈话。
5.5.9.7不得在轿厢内跳跃打闹。
5.5.9.8如发现轿内无照明切勿进入,应即时告知维修人员检修。
6.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6.1公司机动车辆的购置和维修需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6.2公司机动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实行挂牌管理。
6.3坚持定人定车管理的原则。
6.4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违章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6.5车速不得超过5Km/h。
6.6公司机动车辆长期未用时,必须按规定停靠在指定的位置。
7.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7.1锅炉压力容器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各使用和采购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安全监察规程。
7.2购置新的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资料。
7.3锅炉压力容器,在安装使用前,按照《锅炉使用登记办法》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严格执行,必须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卡(一式两份),并携该设备与安全有关的出厂技术资料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申报手续。经检验其锅炉房达到“合格”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达到1~2级的要求;发给“运行证”方可运行。
7.4各部门对压力容器必须坚持国家有关《条例》、《规程》,不能擅自维修和制造。
7.5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有关安装和维修资格。
7.6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经安全环保部审核。
7.7压力容器制造和现场组焊,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并按批准的范围制造和组焊。各部门邀请外单位对压力容器进行维修,如无许可证,不得擅自维修。电焊工必须是具备一定资格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
7.8使用、运输和储存气瓶的部门,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按气体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管理、操作和运输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
8.奖惩
8.1按《郴州天泰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