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了防止由于计量误差而造成超装,所有仪表、量具(如压力表、磅秤等)都应按规定的范围选用,并且要定期检验和校正;
(4)没有原始质量标记或标准不清难以确认的气瓶不予充装;
(5)液化气体的充装量应包括气瓶内原有的余气(余液),不得把余气(余液)的质量忽略不计;
(6)不得用贮罐减量法(即按液化气体大贮罐原有的质量减去装瓶后贮罐的剩余质量) 来确定气瓶的充装量。
(二)气瓶使用和维护
1.防止气瓶受热升温。不可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不得将气瓶*近火炉或其他高温热源,更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射气瓶。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用温水解冻,禁止用明火烘烤。
2.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搬手敲击瓶阀,以防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他附件都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上和工具上沾染有油脂时不要操作氧气瓶。每种气体要有专用的减压器,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相换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气瓶使用到最后时应留有余气,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
3.加强维护。气瓶外壁上的油漆既是防护层,也是识别标记——它的颜色表明瓶内所装气体的类别——可以防止误用和混装,因此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漆色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按规定重新漆色。瓶内混有水分常会加速气体对气瓶内壁的腐蚀,特别是氧、氯、一氧化碳等气体,盛装这些气体的气瓶在装气前,尤其是在进行水压试验以后,应该进行干燥。气瓶一般不得改装别种气体,如确实需要,应按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清洗、置换并重新改变漆色后方可改装。
(三)气瓶运输
1.防止气瓶受到剧烈振动或碰撞冲击。装在车上的气瓶要妥善固定,防止气瓶跳动或滚落;气瓶的瓶帽及防振圈应配戴齐全;装卸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不得采用抛装、滑放或滚动的装卸方法。
2.防止气瓶受热或着火。气瓶运输时不得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可燃气体气瓶或其他易燃品、油脂和沾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两种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等剧烈反应的气瓶也不得同车运输;运装气瓶的车上应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的气瓶时,车上应分别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