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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6日


  
  3.锅炉与压力容器运行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有机载热体炉和压力管道经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前,可以通过质量检测、安装验收找出并尽量消除锅炉压力容器本身的不安全状态;在投入运行后,不仅要控制锅炉压力容器本身的不安全状态,还要控制运行操作和使用管理不当等人的不安全行为。
  
  (1)锅炉运行安全
  
  1)锅炉点火启动阶段的安全
  
  在全部准备工作完成后,锅炉才可以进点火、启动。在点火启动阶段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防止炉膛爆炸。由于锅炉内部有大量受热面,烟道的截面积和走向变化较大,因此自然通风不畅,容易造成一些可燃气体残留在烟道内,如果不加以排除,一旦遇明火,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在点火前对炉膛和烟道进行吹扫通风。正常的点火操作顺序是:先点燃火源,再送燃料。点火操作人员应当离检查门、看火门远一些。
  
  控制升压速度。为了不使承压元件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应适当控制升温速度。一般以工质升温速度不超过55℃/小时为宜。
  
  严密监视指标仪表。在启动阶段一定要严密监视各种监测仪表,如膨胀指示器、压力表、温度表和水位计等,防止发生卡住、堵塞、不灵等现象。
  
  做好“按压”操作。所谓“按压”操作,就是在点火升压过程中,要按一定压力进行有关操作,按顺序分步骤将压力升至工作压力。
  
  注意对辅助受热面的冷却。因升压期间尚未对外供气,为保护辅助受热面,在启动期间应采取冷却措施,如开启过热器疏水阀或排空阀等。
  
  对于热水锅炉,应当首先开循环水泵,使锅炉及外部系统中的水在流动中随点火逐步升温。
  
  2)正常运行期间的安全
  
  当负荷较稳定,即锅炉出力与外界需要基本平衡时,主要是保持压力、水位及温度的稳定,按“巡视制度”进行巡视检查。
  
  当外界负荷与锅炉出力不适合时,将破坏锅炉原来的稳定状态,就要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使之达到新的稳定状态。当负荷突然变化时,特别容易产生“假水位”,应当注意判断,否则容易引起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如果锅炉处在较高的负荷下运行,其水位应控制在略低于正常水位的状态,目的是防止锻炉负荷降低时,造成高水位或满水。反之,当锅炉处于较低负荷时,锅炉水位应控制在略高于正常水位。燃烧调节的关键是严格按燃料、鼓风和引风的规定程序操作。
  
  3)停炉
  
  根据情况不同,停炉可分为暂时(或压火)停炉、正常停炉、紧急停炉等三种。
  
  暂时停炉时,应进行排污、上水、关闭主要汽阀等操作。
  
  正常停炉操作的程序一般是停止燃烧―关闭主汽阀―关闭所有炉门,使锅炉缓慢冷却。应注意的是不要使冷却速度过快,如果过快就会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再就是要注意水位的变化,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的保护。
  
  在出现了危及锅护安全的情况、不停炉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立即停炉,也就是紧急停炉。紧急停炉时,一定要严防误操作,以免事故扩大。一般要快速停火,但不得向火层浇水;放汽降压、降低热水温度。如果是缺水,严禁上水;尽快冷却,可用通风和上水放水来实现。
  
  (2)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压力容器的运行分为投运、正常运行和停运等三个阶段。其中投运和停运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两个阶段,而正常运行主要是控制工艺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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