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I)凡从事锅炉运行的工作人员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在水面计、压力表、控制室、楼梯、通道以及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管道等狭窄地方,应保证照明的足够亮度。
在控制室、水面计、主要楼梯和通道,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此外,在控制室内应备有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
(3)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如大锤和手锤的锤头须完整,其表面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人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得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4)、锅炉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锅炉的承压部件及给水管道和蒸汽管道有无泄漏现象。发现有泄漏现象,应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若泄漏严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在泄漏部位附近(指外部泄漏)设置围栏,挂禁止靠近等警示牌。若发生爆破,有大量汽水喷出,应立即停炉。
(5)水面计应定期进行冲洗,保持水面计清洁。冲洗水面计时,应站在水面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水面计处照明不足不得进行水面计的冲洗工作;水面计没有装设防止烫伤工作人员的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时,不得进行水面计的冲洗工作。
(6)锅炉在运行中,观察锅炉的燃烧情况时,应戴防护眼镜;锅炉在升火期间或燃烧不稳时,不能站在看火孔、查检孔的正面,防止炉膛正压喷出火焰或高温烟气烫伤人员。
(7)当锅炉发生灭火时,禁止采用关小风门,继续给粉、给气、给油使用爆燃的方法来引火。锅炉灭火后,必须立即停止给粉、给油、给气,停止制粉系统运行。增大炉膛负压进行通风,通风时间不少于5min。经过充分的通风后,确认燃烧室和烟道内存积的可燃物排净,方可重新点火。
(8)检修后的锅炉,允许在升火过程中热紧法兰、人孔门、手孔等处的螺栓。但热紧螺栓时,锅炉汽压不准超过规定数值。热紧螺栓只许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必须使用标准的扳手,不准接长扳手的手把。
(9)锅炉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是帮助运行人员严格监视和控制锅炉的汽压和水位的,直接与锅炉安
全运行有关。因此,缺少一种锅炉不能投入运行。
(10)巡回检查或检修工作中,应尽量避免停留在可能烫伤
的地方,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到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鼓的水位计等处,以防发生人身烧伤和烫伤。
二、锅炉运行安全生产常识
1.转动机械运行安全常识
(1)转动机械运行前的检查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
罩或其他的防护设备,安装牢固。露出的轴端必须装有防护盖。
靠背轮连接完好,传动带完整、齐全、紧度适当,地脚螺栓不
松动。电动机的接地线良好,电动机通风口无杂物。
轴承内的润滑油洁净,油位计完整,指示正确,清晰易见,
刻有最高、最低及标准油位线,油位应接近标准油位线,放油
门或放油丝堵严密不漏,甘油润滑的轴承,油盅内应有足够的
甘油。
冷却水充足,回水管畅通,水管及水门无泄漏。
(2)转动机械的运行安全常识转动机械在运行中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无异音、摩擦和撞击现象。传动带完整,无跑偏现象。
2)轴承的油位计不漏油,指示正确,油位不得高于上油位
线,不得低于下油位线,应接近标准油位线。
3)冷却水充足,回水管畅通,回水温度不允许超过40℃。
4)滚动轴承温度不允许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允许超
过70℃;球磨机钨金大瓦温度不允许超过50℃。
5)润滑油温度应不超过50℃。
6)串轴不大于2~4mmo
7)轴承振幅应不超过表7—1规定。
表7-1 轴承振幅范围
额定转数/(r/rain) | >1500 | 1500 | 1000 | <750 |
振幅/mm | 0.06 | O.10 | 0.13 | 0.16 |
8)空气温度达35~C以上(包括35℃),电动机定子铁心温
升最高不超过95℃;当空气温度低于35cC时,电动机定子铁心
温度升高不许超过60~C。
2.制粉设备运行安全常识 ,
(1)制粉设备的检查。设备周围无积存的粉尘、杂物;各
处无积粉自燃现象。所有人孔门、检查门、手孑L盖应严密关闭
不漏风。各风门、挡板开关应灵活,能够全开及关闭严密;具
有完整的标志牌,其名称、开关方向清晰易见,指示正确。位
置指示器与实际位置相符合。传动装置完整,传动自如。各部
锁气器能严密关闭,并动作灵活。
所有防爆门严密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防爆门上不应有
杂物,引出管及防雨设施应完整、牢固。制粉系统消防设施处
于备用状态。
(2)制粉系统运行安全常识。
1)制粉系统运行中,应控制给煤机均匀给煤。及时处理棚
煤、堵煤、积煤。经常检查细粉分离器下部小筛子和各部锁气
器,保持制粉系统畅通。
2)捅下煤管堵煤或捅原煤斗棚煤时,要使用专用工具。不
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T'~J
毕,应取出。捅煤时应站在地面上或平台上,周围不应有障
碍物。
3)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禁止用手拨堵塞的煤。
如果必须用手直接工作,应将给煤机停止,并做好防止给煤机
启动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切断给煤机电源。
4)制粉系统运行中,再循环风门不准关严。当再循环风门
关严时,门前积粉,长时间积粉自燃,易产生爆炸。
5)制粉系统运行中,磨煤机出口风粉混合物的温度应按运
行规程规定的数值保持。控制煤粉细度在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不易磨得过细。
6)对于制粉系统的漏煤、漏粉等缺陷,应及时联系检修人
员进行处理,处理时必须停止制粉系统运行,抽净系统内存粉。
不允许用粘补的方法进行处理;必须采取挖补的方法进行处理。
3.锅炉设备试验安全常识
为了保证锅炉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经过大修的锅炉应进
行水压试验、锅炉的保护装置及联锁试验、安全门调整试验等,
试验合格方可投人运行。在这些试验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
项有以下几点。
(1)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是检查锅炉承压部件严密性的一
种方法,也是对承压部件强度的一种考验。水压试验种类有两
种:一种是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另外一种是1.25倍工作压
力下的超水压试验。在水压试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水压试验必须在锅炉承压部件检修或安装完毕后,汽包
上的人孔门及各联箱上的手孔门均已严密封闭;汽水管道及其
阀门连接良好,处于完整状态;各阀门经过试验开关灵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