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几点建议
(一)在学校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上下功夫。一是引导先行。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要立足预防为主,强化源头防范管理。首先就是要引导中、小学生熟知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引导学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通过规范其参与交通活动和具体的交通行为,知晓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危险和导致的后果,使得学生们自觉主动争作守法的小公民。其次,除加强交通硬件设施外,学校要安排专人充当“交通安全护路员”,定期负责引导学生安全行走、骑车等工作;二是体验为主。有了安全的引导,还可以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增强他们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加强互相联系,让广大中小学生定期不定期的参与交通值勤,体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爱心和责任心。既要力戒形式主义,只管教育、不管效果,并建立教育考核机制,确保教育效果,又要避免体验活动的强迫性,以主动自觉为目的,以引发学生兴趣为方式,才能受到良好效果;三是宣教强化。通过以上两个方式,辅助以对学生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五进”、“文明交通安全宣传计划”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以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以深入的宣传和生动的教育,确保对广大学生、教师乃至家长都能从思想认识上增强交通法律和安全意识,做交通安全的有心人,从而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在家长要自我约束言传身教上下功夫。通过家长以身作则,带动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家长有很强的“榜样”作用,小孩的许多行为都是模仿大人得来的。大人超载,超速、不戴安全头盔、躲避交警检查、飙车等等,都无形中对孩子有示范作用。可以通过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大力开展“大手拉小手,共走平安路”活动,教育学生家长们,做好文明守法的示范。同时要对子女严加管教,不让未满12岁的孩子单独骑车上街,更不能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严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在校园周边道路安全整治上下功夫。切实落实好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一是对于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相对拥挤的学校,要设立“助学岗”,在每天学生上学或放学的高峰时间段内保证有民警在校门口路段指挥疏导交通,控制车辆车速,禁止车辆随意调头、乱停乱靠,维持安全、良好、畅通的交通秩序;二是同工商、城管、综治等职能部门一道,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乱摆乱卖的流动摊贩进行重点整治,并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净化交通环境和改善治安状况;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园停放车辆场所和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硬件环境建设,在公路学校周边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给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在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上下功夫。一是争取形成政府牵头、全社会广泛参与宣传大格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新闻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中的义务、责任。交警部门要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同时,积极向政府汇报,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政府行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共同担负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任,努力提高全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长抓不懈。要切实打破以往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枯燥的教育方法,除上交通安全法制课、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报告、播放电视光盘和图片展览等几种宣传方式外,要一手加大打击青少年学生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一手加大打击对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转交无证学生驾驶机动车的工作力度。与此同时,交管部门还要就青少年因交通肇事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并加大向社会宣传的力度;三是针对学生特点,对症下药。在教育内容上,尽量搜集内容涉及中小学生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例,将正确的交通行为用简洁、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和图片学生传播;在宣传形式上,交警部门除定期举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外,还可以制作一些精美的展板、卡通宣传单等,把青少年学生应该注意的道路交通行为印在上面,发放给他们,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接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