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那么如何做好“提前预防”,这里用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三点两段定律”结合实际应用作简要剖析。“三点两段定律” 简单讲就是驾驶员对与自己视线中出现的不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还是路口、弯道、盲区之间存在着发现点、起点、危险点,在离开其较远的安全路段采取预防措施,延续并安全通过与之接近时的不安全路段,从而避免事故。
从这一定律中不难发现,预防是关键,所以我们在平时更应注重驾驶员“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做好预防的责任感教育,因为只有通过预防,才会在未驶入不安全路段之前,在离对方远的安全路段采取预防措施,延续预防措施,安全通过对方。具体可细化为 “四个步骤”,其内容就是:一发现障碍,二识别危险,三调整车速,四安全通过。“四个步骤”是驾驶员提前处理情况的具体内容,第一、二、三步必须在安全路段完成,第四步骤必须在危险路段上延续安全路段上识别危险主导下的预防行为和调整出的措施速度,以确保安全通过。
如某驾驶员驾驶客车,在机动车道内以60Km/h的速度超越前方同方向一靠路右边非机动车道内行进的自动车障碍,当汽车临近时,自行车障碍向左转向,驾驶员感到危险时,制动不及,车前部与骑车人相撞,造成骑车人死亡。这起事故不少驾驶人说“自行车违规,汽车在自己车道正常行驶,没有违规行为;但驾驶员不该以此为理由来掩盖违背“预防”原则的错误,更不该以此为理由来掩盖认识障碍危险不彻底的过失。这起事故从驾驶人方面来讲,主要原因就是凭感觉判断危险,没有主动把路边低速障碍与其左前方乡间小路口障碍联系在一起分析来认识危险。“各行其道、不超速“,只有教育驾驶员建立在有障碍就有危险的思想基础之上才有意义,依法行车的凭据是自己守法的同时将对方出错放在
(1)在道路上,对驾驶员来讲,所谓的“制动非安全区”就是不安全路段,就是离对方近的这段路,其长度就是那个速度对应的紧急制动距离。因为高速行驶中的车辆,一旦紧急制动,由于惯性的作用不可能就地停住,而要向前滑动、漂移、甩尾等。这种滑动、漂移、甩尾等的产生是驾驶员对所驾车无法控制的表现,绝大多数事故都是在紧急制动过程中发生的。因此,必须清楚,紧急制动或来不及制动及打方向、躲闪等危险行为都不是预防措施,而是慌不择路的下意识行为,是在安全路段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而在不安全路段感觉到危险时来不及采取预防措施发生的行为,是行车全程都要竭力避免的行为。
另驾驶员要对自己所驾车制动性能在紧急状态下的制动距离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高速行驶状态下车辆的制动性能和制动距离。这里谈的心中有数就是让驾驶员彻底明白不安全路段的危险性,及早在安全路段采取预防措施,延续预防措施到不安全路段,避免使用紧急制动而平稳安全地通过对方。
还有车辆在通过急弯车道、会车、超车及人车稠密、大雾、长坡、雨雪、结冰等路段情况形成的危险点,所驾车是在危险点连续的危险路段中行驶的。这样,就会认识到道路上任何一处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由此便会更加明确,驾驶员在安全路段根据前方不同情况采取的减速、鸣号、打方向扩大与对方相遇时的横向安全间距等,都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
(2)在预防教育上,我们还应认识到一个问题:在行车过程中,因为随着车速加快,事物出入视线范围的速度也随之加快,如驾驶员扫视前方路况距离和范围较小,就会不断迫使驾驶员大脑超速运转,超过大脑的实际能力,结果只能是错过信息,做出低质量判断和操作。如果把思考反应时间、停车距离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制动距离考虑进去,随着车速的加快,这个安全路段距离就更显得捉襟见肘了。所以为解决这个问题,最基本的是要教育驾驶员把视线放在车辆前方适当位置(有数据统计,把视线放置在行进前方15秒内是较合适的),改变驾驶员前方目视距离较短的习惯(较多驾驶员前方目视距离在3-6秒内),这样驾驶员有更多的时间分析所获得的信息,就会以一种更放松的状态作出正确预防措施到达预控目的。
对于预防教育,我们不仅要做好驾驶员对自身驾车行为的预防教育,更应把预防对方出错放在首位,因为当不预防错误与对方的出错,同时出现在不安全路段时,就构成了发生事故的条件。所以,提前预防就是遇对方在安全路段就采取预防措施、预防对方出错,延续预防措施、安全通过对方,认识到一切的安全通行都是在预防原则主导下去实现的。这样,驾驶员就会在无形中产生一种预防责任感,自觉地把提前预防工作做好。
(三)要注重应急驾驶技能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和实际应急驾驶技能模拟演练的可行性实践尝试。在从很多重特大事故案例的分析中不难发现我们的驾驶员对各类应急驾驶的技能掌握上还只停留在表面和理论知识上,而在实际应急驾驶操作应用技能上还是相当的缺乏(国内公路客运企业普遍存在此情况)。因此,可考虑与一些专业研究机构加强合作,尝试一些具有可行性应急驾驶技能的模拟演练(如应急路况模拟或模拟机应急驾驶演练),以切实增强驾驶员应急驾驶实际操作技能,提升行车安全预控能力。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