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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安全驾驶机动车的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4日

   三、机动车驾驶人要有熟练过硬的驾驶技能
   驾驶技能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控能力和遇到危险情况时的紧急处置方法。
   “五整顿,三加强”中首要整顿是“整顿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秩序”,是公安部对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的重大举措。机动车驾驶人掌握过硬的安全驾驶技能,是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前提,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因此,必须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守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首先要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培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驾驶意识;其次是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从源头上防范因未经过培训和严格考试而取得驾驶证“合法”上路的驾驶人危害社会。
   我们都知道,由于警力有限和交通管理工作方法的相对滞后,且执法对象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路面执勤民警只能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未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没法管理,造成了很大的执法漏洞,有的驾驶人可能会经常被交警安全检查,有的驾驶人可能多年都没有被交警安全检查过,给交通违法人员预留了很大的真空,甚至造成事实已多次违法而没有被查处,而误认为不违法或者违法无所谓的现象存在,这也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我们民警执法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如违法取证困难,追求查扣数量等,致使查获的违法多为妨碍交通管理类或者易查处又无争议的行为,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多与造成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如“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未带驾驶证、行驶证”,微量“超长、超高、超宽”等轻微违法行为。与发生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如驾车时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即驾车注意力不集中,缺乏观察);不按规定让行;未保持安全车距;酒后驾驶等等违法,又由于缺乏必要的执法监测仪器和举证困难等原因就很少查到。因此,要管理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不能单靠路面执勤民警的管理,要多部门联动、多方位管理,特别是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的培训,严把考试关,考训出驾驶技能过硬的驾驶人,才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关键。
   有人认为,驾驶机动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是不深入了解机动车的性能和熟识驾驶技术的表现。驾驶机动车只要操作得当,也是一种十分安全的行为。首先,机动车在设计上是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是经有关的技术专家鉴定和安全测试才生产及销售的;其次,机动车是人为操控的,也就是说,机动车的控制完全是由人去操作,安全与否,关键在于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控能力的高低,只要驾驶人驾驶操作规范、措施得当、文明礼让,交通意外就会远你而去。
   驾驶人如何才能提高驾驶技能达到安全行车呢?据有关的专家总结出的安全行车经验,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驾驶动作要规范,驾车习惯要端正。俗语云“安全驾驶从正确驾驶姿势开始。”驾驶人必须重视驾驶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提高安全驾车能力。
   (二)牢记“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和提前预防”三原则。视线不清路段,危险复杂路段,要降低车速行驶;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前要减速观望,并且按规定让行,确认安全后则快速通过,确认不安全则停在路口外等待安全时机再通过。
   (三)防止前车突然停车或变道。如前方突然发生异常或危险情况,为了保证安全必须先制动减速,必要时可运用紧急制动,使汽车在最短的距离内停车,待观察判明情况或危险消除后再继续行驶,切勿冒险切线超车。
   (四)同向同道行驶时,要保持一定安全车速和车距(“两秒”距离)。防止因前车紧急制动措手不及而发生追尾事故。
   (五)保持一定的侧向间距。由于汽车行驶中存在着左右晃动的现象,车速越快,晃动越大,这种晃动会改变行车侧向间距。如与行驶中的车辆,以及路边树木、行人、非机动车等的侧向间距越小,越容易发生侧面刮擦。
   (六)急转弯视线不清时“减速、鸣号、靠右行”(禁呜号区域不许呜号)。会车礼让“三先”;夜间行车要按规定使用灯光;倒车,掉头,避让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要察明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做到不开盲目车、英雄车、堵气车、抢道车、病态车。
    道路交通安全有赖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要注重自身的交通行为,要不断提高自身驾车观察、判断能力和完善驾车操作技能,予以应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的挑战,使道路交通事故远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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