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销售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结合油库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调运处(仓储物流中心)为所属油库的绩效考核领导机构,每月对所属油库按照《业绩考核评分表》考核打分。油库成立以主任、副主任和管理岗参加的不低于3人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油库员工的考核。2-3名油库主任的油库设五人领导小组;1名油库主任的油库设3人领导小组。考核领导机构和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是研究制定绩效管理体系及办法,审批所属单位及员工的绩效合同,监督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
第二条 油库主任考核
调运处(仓储物流中心)对油库主任的考核按照《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油库主任业绩合同》(附表1)进行,具体评分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油库主任考核评分标准》(附表2)执行。
第三条 员工考核
油库对本库员工的考核按照《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油库员工业绩合同》(附表3)进行,具体评分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油库员工考核评分标准》(附表4)执行。
第四条 考核兑现
(一)考核结果报告制度
油库每月10日前向调运处(仓储物流中心)提报油库员工考核结果,调运处(仓储物流中心)每月12日前对各油库主任检查考核完毕,并于每月15日前通报各油库考核结果。
(二)油库考核结果与油库员工的每月奖金挂钩
1、员工奖金的确定
员工奖金分数= 月度考核评分×奖金系数
月奖金总额=∑员工月度奖金
奖金总分数=∑员工奖金分数
奖金分值=月度奖金总额/奖金总分数
员工奖金=奖金分值×奖金分数
2、奖金分级及系数
等级 | 岗位 | 系数 | 备注 |
A | 正科 | 7.86 | |
B | 副科 | 4.58 | |
C | 主管I | 3.15 | |
D | 主办I | 2.29 | |
E | 助理主办I | 1.72 | |
F | 操作岗 | 1.00 |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办法由公司调运处(仓储物流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