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部门 及人员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施 工 班 (组) 长 | 1、责任制落实 | 15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扣15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严格扣2—10分;对责任制的情况每月不进行考核或考核无记录、记录不全、不认真扣2—15分。 |
2、目标管理 | 15 | 无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目标制定不明确、不详细扣2—10分;对目标管理每月不进行考核或考核无记录、记录不认真扣2—15分。 | |
3、责任分解 | 10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订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扣10分;执行措施不得力扣2—8分。 | |
4、安全检查与整改 | 10 | 不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查出事故隐患不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扣5—10分;不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扣2—8分;安全检查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扣2—10分;发现一次违章指挥扣10分。 | |
5、安全教育与培训 | 15 | 不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扣15分;班前会无安全教育内容扣15分;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扣2—10分;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不真实扣2—15分。 | |
6、保证安全的措施 | 15 | 防护措施不就位就安排工人施工扣2—10分;不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扣10分;电工焊工、机械维修工作业时无专人监护扣5分;施工中不及时解决出现的安全问题扣2—10分。 | |
7、工伤事故处理 | 10 | 如发生一次重伤或死亡事故,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定为不合格;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10分;不积极进行抢救扣10分;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5—10分。 | |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 10 | 不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扣10分;不给职工提供安全生产场所或安全场所达不到有关标准扣2—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合 计 | 100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