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序号 | 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分原因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安全部负责人 | 1 | 未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扣5分。 | 5 | |||||||
2 | 未能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扣10分。 | 10 | ||||||||
3 | 未能组织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管理对策,并通过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扣5分。 | 5 | ||||||||
4 | 未能督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项目的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的执行情况,扣5分。 | 5 | ||||||||
5 | 未能参加项目安全设备的技术鉴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检查督促班组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扣5分。 | 5 | ||||||||
6 | 未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 “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处理,督促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对逾期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纠正违章行为,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或险情,扣10分。 | 10 | ||||||||
7 | 未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扣5分。 | 5 | ||||||||
8 | 未能负责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督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扣5分。 | 5 | ||||||||
9 | 未能健全和完善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负责安全奖惩的考核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有奖罚,扣5分。未能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扣5分。 | 10 | ||||||||
10 | 未能负责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扣15分。 | 15 | ||||||||
11 | 未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扣15分。 | 15 | ||||||||
12 | 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能立即报告本项目负责人,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紧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详细记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扣10分。 | 10 | ||||||||
合计 | 100 | |||||||||
考核负责人 | 考核成员 | |||||||||
受考核人 | 考核时间 | 考核结果 | ||||||||
注:
1、每3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称职”、“较称职”、“不称职”三类,其中实得分数达到90分以上(包括90分),评为“称职”;实得分数小于90分且大于或等于70分,评定为“较称职”,实得分数在70分以下,评定为“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