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航前会议决定,谨慎驾驶,正确填写航行日志。
2、经常注意本船航向、船位、航道四周环境,掌握风、流压差,正确利用航标、物标,防止船舶偏离航道,造成事故。
3、按时收听天气预报,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遇天气恶劣时,及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4、密切注意来往船舶动向,正确判断,及早表明避让意图,主动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5、航行时要认真瞭望,同时督促值班水手协助瞭望。夜航要特别注意无灯小艇,如情况不明应提早减速、停车、必要时倒车,做到宁慢勿错,确保安全。
6、维护驾驶台秩序,保持肃静,按规定时打开甚高频电话机守听,保持与港、航单位的联系。
7、加强与驳船和机舱联系,督促检查值班水手正确操作,保持船舶平衡,必要时通知轮机部压水或排水。
8、发现灯标和浮标熄灭或移位及航道变迁等,应及时报告就近的航标站。
9、有负责引航的驾驶员值班时,值班驾驶员应在场协助,发现该驾驶员操作不当时,应积极提出建议,如意见不一致,仍以该驾驶员意见为主,同时报告船长,但并不免除值班驾驶员应负的职责。
10、如遇特殊情况,危及航行安全和发现他船遇险或有人命危险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