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登高装置有:梯子、活梯、活动架,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吊椅,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
1)登高装置自身结构方面的设计缺陷;
2)支撑基础下沉或毁坏;
3)不恰当地选择了不够安全的作业方法;
4)悬挂系统结构失效;
5)因承载超重而使结构损坏Z
6)因安装、检查、维护不当而造成结构失效;
7)因为不平衡造成的结构失效;
8)所选设施的高度及臂长不能满足要求而超限使用;
9)由于使用错误或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不稳;
10)负载爬高;
11)攀登方式不对或脚上穿着物不合适、不清洁造成跌落;
12)未经批准使用或更改作业设备;
13)与障碍物或建筑物碰撞;
14)电动、液压系统失效;
15)运动部件卡住。
下面选择几种装置说明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其他有关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可查阅相关的标准规定。
1)梯子
(l)首先,考虑有没有更加稳定的其他代用方法,要考虑:工作的性质及持续的时间,作业高度,如何才能达到这一高度,在作业高度上需要何种装备及材料,作业的角度及立脚的空间以及梯子的类型及结构;
(2)用肉眼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而且不滑;
(3)在高度不及5米且需要用登高设备时,由一个人检查梯子顶部的防滑保障设施,由另一人检查梯子底部或腿的防滑措施;
(4)要保证由梯子登上作业平台时或者到达作业点时,其踏脚板与作业点的高度相同,而梯子应至少高过这一点1米,除非有另外的扶手;
(5)在每间隔9米时,应设有一个可供休息的立足点;
(6)梯子正确的立足角,大致是75”(相当于水平及垂直长度的比例为1:4);
(7)梯子竖框应当平衡,其上、下两方的支持应当合适;
(8)梯子应定期检查,除了在标志处外,不应喷漆;
(9)不能修复再使用的梯子应当销毁;
(10)金属的(或木头已湿的)梯子导电,不应当置于或者拿到靠近动力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