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类环境因素评价分值表1
序号 | 项目 | 程度 | 分值 |
a | 影响的范围 | 公司范围以外 | 5 |
公司范围以内 | 3 |
项目部范围内 | 1 |
b | 发生的频率 | 持续发生 | 5 |
经常或间断发生 | 3 |
偶尔发生 | 1 |
c | 影响的程度 | 环境影响严重 | 5 |
环境影响较重 | 3 |
环境影响一般 | 1 |
d | 持续时间 | 每天10h以上 | 5 |
每天4h--10h之内 | 3 |
每天4h以上 | 1 |
e | 社区的关注程度 | 抱怨很多 | 5 |
抱怨较多 | 3 |
很少抱怨 | 1 |
4.2.1.2 对能源、资源方面环境因素的评价可考虑表2中内容:
能源、资源类环境因素评价分值
表2
序号 | 项目 | 程度 | 分值 |
f | 万元产值年消耗量 | 消耗量大 | 5 |
消耗量适中 | 3 |
消耗量小 | 1 |
g | 可节约程度 | 加强管理且效果明显 | 5 |
工艺改进可明显见效 | 3 |
有措施且改进后较难节约 | 1 |
4.2.2采用是非判断法,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直接判为重大环境因素:
4.2.2.1 对于污染排放超过法律法规要求,或不加以控制就可能超过法律法规要求的。
4.2.2.2 有节约潜力的。
4.2.2.3紧急或异常状态下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潜在环境因素,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
重大环境影响的,如火灾、爆炸;
4.2.2.4 造成土地、水体和空气二次污染的;
4.2.2.5 有毒、有害物资的使用属可以替代的;
4.2.2.6 为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方和分包方的重大环境因素,且本公司可以对其
施加影响的。
4.2.3 当是非判断法不能准确确定时,采用打分法确定重大环境因素:
4.2.3.3 根据上述表1、表2分值范围做如下确定:
当a、b、c、d、e、f、g单项为5分时或∑=a+b+c+d+e≥17分时或f+g≥8时则可确定为重大环境因素。
4.2.3.4评价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严重程度、发生频率和持
续时间及社区关注程度。
4.2.4公司各部门按以上环境因素评价方法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评价一览内做好
记录。
4.2.5安全环保部将所汇总的环境因素根据是非判断法和打分法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填
写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评价一览内做好记录。
4.2.6 各部门将所填写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所评价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编制公司《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转发。
4.3环境因素的更新
4.3.1环境因素应定期识别、补充和更新,一般情况下,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和评价。
4.3.2发生以下情况导致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项目部按环境因素识别方法
对环境因素进行更新,并将新增环境因素和评价结果向安全环保部汇报。
a) 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b) 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方针目标发生变化,或管理评审确定需要更新的内容;
d)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新的要求或发生环境事故后;
e) 使用“四新”技术或进行新项目研发时。
4.3.3凡新开项目均须识别、评价环境因素。
4.3.4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和各单位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
确认。
4.4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方案
4.4.1针对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制定控制方案。方案中须明确:
a) 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
b) 需达到的目标、指标;
c) 主要控制的措施;
d) 需要的资源(包括资金);
e) 地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f)进行治理和控制的进度要求(时限)等。
4.4.2对重要环境因素实行分层管理控制,其中:
4.4.2.1 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整体管理水平及技术、财务可行性,
组织制定环境管理方案;
4.4.2.2各部门/项目部根据各自的重要环境因素,编制《环境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
表批准后实施。
4.4.3定期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其中:
4.4.3.1 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公司《环境管理方案》的实现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绩效
评价,对各单位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3.2各部门/项目部对各自的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
4.10 记录保管
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由安全环保部及各单位各保管一份,有效期三年。
5 相关文件
5.1 管理手册 XJSTJS-SC-2010
6 记录
6.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表》 XJSTJS-CX5.4.3B1
6.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XJSTJS-CX5.4.3B2
6.4《资源能源类环境因素统计表》 XJSTJS-CX5.4.3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