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矿井瓦斯事故危险程度评价表(3)
名 称 | 评 价 因 素 | 矿 井 实 际 情 况 | 因素值 |
矿井瓦斯事故危险程度评价 | 领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 | 五项制度基本落实 | 1 |
矿井等级 | 低瓦斯矿井 | 1 |
井下通风管理 |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但有少数内容不符合要求 | 1 |
采区通风状况 | 采区通风管理完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但有少数内容不符合要求 | 1 |
矿井瓦斯管理 | 全部符合矿井瓦斯管理等级制度 | 0 |
栅栏管理 | 井下所有盲巷、报废巷或采空区虽均打上栅栏、警示牌 | 2 |
机电设备失爆率 | 机电设备失爆率=0 | 0 |
放炮员素质 | 放炮作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 0 |
瓦斯检查员素质 | 瓦斯检查员全部经培训,责任心强、素质好。 | 0 |
评价结论 | 危险等级: Ⅰ级 | 轻度危险 |
3.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1、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立即切断灾区电源,注意停电操作应由灾区以外配电点进行,以防断电火花引爆瓦斯或煤尘。
2、撤出事故威胁区域人员,现场撤人工作在现场管理人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处于进风侧人员迎风撤离危险区,处在回风侧人员立即戴上自救器,绕捷径进入新鲜风流,迎风撤出危险区。如果在自救器的有效使用时间内撤不出灾区时,应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救援。
3、为避免冲击波和高温的伤害,危险区域人员应用湿毛巾保护面部和口鼻,躺在水沟一侧。
4、救护队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立即实施救灾,救灾以抢险遇险人员为主,本着“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救护队员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
5、发现火源,首先进行灭火,防止二次爆炸发生。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7、迅速恢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4 煤尘
4.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经煤科总院重庆分院鉴定,我矿山西组七、九煤煤尘均有爆炸性。这是我矿又一重大危险源。煤尘爆炸指数: 7煤为36.55%,9煤为35.06%。
4.2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
1、认真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每月逢八除尘日活动,组织有关单位集中进行防尘活动,消除防尘死角、清除积尘、整理防尘设施。
2、对易产生积尘的地点如转载点等,增加净化设施、缩短洒水防尘周期、以及定期冲刷等措施。
3、煤机必须有完好的内外喷雾,无完好内外喷雾的煤机不得下井。对综采工作面架下喷雾加强管理,发现损坏、堵塞等必须及时更换和处理,工作面放顶、割煤期间坚持使用架下喷雾。
4、皮带机道、工作面两道、掘进迎头及各机电峒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喷水试验,保证其水量、水压符合《规程》要求。
5、逐步推行防尘自动化,综放工作面移架放顶煤喷雾、转载点喷雾、放炮喷雾、耙装喷雾、净化喷雾均实现自动化。
6、积极推行回采工作面超前深孔注水工作,对9113、7115、7421、9503等工作面采用长孔注水与短孔注水相结合的注水方式,保证煤层全水份基本达到要求。
7、实行防尘区域包保管理办法,把防尘工作分单位、分区域进行承包,本着“靠近谁谁承包,谁使用谁承包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管好、用好本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尘设施,落实责任,提高防尘效果。
8、我矿有防尘供水水源5个,总供水能力为170m3/h,满足矿井70 m3/h 的需要。矿井共有防尘管路67150m。主干路管路为一趟直径125mm的防尘管,从地面经东风井至-260总回风道,然后进入各个采区进行供水。西四采区暂时为开拓,用2寸管路供水。服务于综采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直径为100mm,服务于炮采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直径为75mm,供水管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井下各转载点全部安装自动喷雾,煤巷掘进安装放炮喷雾和净化喷雾两道,岩巷掘进安装放炮喷雾和扒装喷雾,采煤工作面两道距安全出口30mm各安装净化喷雾一道。所有的喷雾装置都达到封锁全断面的效果。制定并贯彻执行《综放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炮采面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井下各主要巷道、采区巷道、采煤工作面两道、煤和半煤巷掘进工作面都按规定安装隔爆水棚。
4.3重大危险源危险程度的评估
矿井综合防尘设施齐全、防尘设施状况基本完好,正常进行粉尘浓度测定。煤层注水采用长孔与短孔相结合的注水方式,长孔钻孔长度平均达40m,并按要求进行了水分化验,矿井防尘系统完善,防尘设施齐全,能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我矿煤尘危险程度为Ⅰ级,轻度危险,见表4。
附 矿井煤尘事故危险程度评价表(4)
名 称 | 评 价 因 素 | 矿 井 实 际 情 况 | 因素值 |
矿井煤尘事故危险程度评价 | 领导执行安全第一方针 | 五项制度基本落实 | 1 |
煤尘爆炸性 | 强爆炸性 | 3 |
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 矿井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齐全、完好 | 0 |
综合防尘措施 | 综合防尘措施齐全 | 1 |
防尘管理制度 | 防尘管理制度完善全部符合要求 | 0 |
隔爆措施 | 隔爆设施的安装基本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 1 |
机电设备失爆率 | 机电设备失爆率=0 | 0 |
放炮员素质 | 放炮作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 0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充足 | 0 |
评价 结论 | 危险等级: Ⅰ级 | 轻度 危险 |
4.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1、当发生煤尘爆炸时,立即切断灾区电源,注意停电操作应由灾区以外配电点进行,以防断电火花引爆瓦斯或煤尘。
2、撤出事故威胁区域人员,现场撤人工作在现场管理人员或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处于进风侧人员迎风撤离危险区,处在回风侧人员立即戴上自救器,绕捷径进入新鲜风流,迎风撤出危险区。如果在自救器的有效使用时间内撤不出灾区时,应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救援。
3、为避免冲击波和高温的伤害,危险区域人员应用湿毛巾保护面部和口鼻,俯卧在水沟一侧。
4、救护队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立即实施救灾,救灾以抢险遇险人员为主,本着“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救护队员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
5、发现火源,首先进行灭火,防止二次爆炸发生。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7、迅速恢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5 顶板
5.1重大危险源的辩识:
我矿现在开采7层煤和9层煤,7层煤顶板为砂质页岩、砂质泥岩。9层煤顶板为砂岩,顶板分类为: 7层煤顶板为Ⅲ级3类,9层煤顶板为Ⅱ级2类。但由于我矿地质构造及其复杂,顶板岩性变化大,局部泥岩发育,断层多。因此顶板也是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大危险源。
5.2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措施
1、矿要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采掘、安全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科)室参加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科);各基层区队的班组,均要设立安全检查员;各基层区队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工作面地质预报,对月度顶板关键提出管理计划,并有总结。
2、建立健全各级顶板管理的责任制
⑴矿长对本矿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顶板管理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顶板管理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编制顶板管理、矿压观测计划和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矿分管生产副矿长对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督查各级顶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4)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的技术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审查作业规程,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时组织召开顶板分析会。
(5)矿安全监察部长对本矿的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6)矿安全监察部技术负责人对本矿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理工作及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7)矿生产技术部是顶板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技术指导;负责制定并落实集团公司顶板管理措施;协助矿井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定期分析顶板变化动态,有针对性地控制重点、难点;组织学习推广顶板管理先进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参加矿副总工程师召开的顶板分析会,做好顶板管理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8) 加强各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设计部门要把好设计关,设计方案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地质部门要加强地质工作和水文预测预报,摸清地质变化,及时提供地质条件变化资料,以便制定有针对性的顶板管理措施;技术中心要把顶板管理及推广新技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计划,对重大课题组织攻关;规划部门每年都要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技措资金计划;供应部门要及时按质按量提供顶板管理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职工教育培训部门要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顶板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顶板管理实施细则》、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
4、矿必须建立正常的顶板管理活动制度。矿每月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矿采煤、掘进、生产准备、巷修等专业与安监部门每周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区队每天分析一次顶板管理情况。每次顶板分析会议都要有记录。
5、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省煤炭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等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和检查验收,不合格工程必须立即整改。
6、矿安全监察部要建立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及事故档案,严格事故分析制度。工伤和死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7、矿必须成立矿压观测机构,负责编制矿压观测设计及日常矿压观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析,及时为编制采区设计和工作面作业规程提供矿压观测资料。
8、大倾角工作面的回采管理
(1) 倾角≥25°的工作面,在沿倾斜方向必须设挡网,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煤壁机道上方每隔20m(综采15架)必须设挡板或挡帘,并可靠生根;人行道每隔20m设挡板,档板高度不得低于0.6m,且能便于行人通过;下出口在运输顺槽正对工作面运输机头处必须设挡板或挡网,防止煤矸滚落伤人。
(2) 在倾角≥25°且采高≥1.6m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靠煤壁的两排正规支柱都必须使用钢性支柱联柱器;其余采高≥1.3m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靠煤壁的两排正规支柱必须有防倒柱措施。
(3) 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采高≥2.3m或倾角≥25°且采高≥1.6m时,在切顶线侧架设一趟首尾相接的倾斜架棚,架棚梁使用木料时,圆木一面剖成平面,厚度≥160mm,使用其它材质的架棚梁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9、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90mm的不得小于75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的支柱比例不得小于70%,严禁出现连续三棵及以上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低于规定值。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阻力最低不得小于50kN,并有专职补液工二次补液,其泵站压力不得小于18MPa。综采工作面泵压不得小于30MPa,初撑力不小于规定值的80%。测压时无压力显示的单体液压支柱视为失效支柱,必须立即更换。
10、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要制定初放措施,并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初次放顶前,初放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现场会审,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放顶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进行初次放顶。下分层工作面、切眼曾大面积冒顶的工作面、切眼放出时间较长的工作面、大倾角等特殊地质条件的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初放期间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并有初放记录。初放结束要由初放领导小组现场认定,批准后方可结束初放工作。
11、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现场施工人员应先撤离,并向当班区、班长和调度室汇报:工作面控顶区内顶板发出响声、掉碴、煤壁片帮增多、顶板出现裂缝、离层、漏顶、瓦斯涌出量增加、顶板淋水量明显增加。
12、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1)当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老硐、断层、陷落柱、高冒区、含水钻孔、原有煤柱、留顶煤或托伪顶开采、停产以及调面时,都必须制 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区队干部应跟班把关,并组织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操作。
(2)综采工作面的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应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并接顶严实,在处理支架上方冒顶、倒架以及更换支架或拆修支架顶梁、立柱、底座箱等大型部件时,都必须制订专门措施,报矿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
13、矿井要对顶板动态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矿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工区有关领导。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工区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接到监测结果后,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监测结果中反映出的一般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责成工区实施。对监测结果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如老顶初次来压、支护质量差等,生产矿长或生产副总工程师要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监测中发现的紧急情况,如大面积支柱阻力上升较快,安全阀开启卸载,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大面积增加等,监测人员要立即通知当班区、班长采取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必要时先将工作人员撤出危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