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成井下电气火花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没有“两证一标志”的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电气火花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2、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安装、维修不当,造成失爆(如防爆密封不严、防爆面间隙大等),当设备触点在断合时,或其它原因所产生的电气火花就可能造成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3、井下带电电缆由于外力原因破损、拉脱、电缆绝缘下降造成短路,接地会产生电气火花,有可能造烦恼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4、电气设备保护失灵,当出现过流、短路、接地等电气事故需其动作时拒动,使设备、电缆超载、过热引起电气火花,有可能点燃瓦斯,造成火灾或瓦斯爆炸事故。
(二)造成井下人中触电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电工工作所使用的绝缘手套、胶鞋、验电笔等用具破损、绝缘值降低,验电笔指示不正确,均有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2、闭锁装置不全、失效、警示标志不清,人员误入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3、设备电气保护装置失效,设备电缆过流、过热仍不掉闸断电,使其绝缘下降或破损,可能引起人员触电事故。
4、接地保护失灵,设备外壳、电缆外皮漏电时可能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三)造成井下大面积停电事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当发生短路事故时,电气保护装置拒动或动作不灵敏,造成越级跳闸,引起井下大面积停电。
2、井下供电独立运行的双回路、违章联络运行,当一段母线供电系统发生短路事故,引起另一段线线供电系统同时掉闸,双回路供电停电,造成大面积同时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