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工安全要求
1.经医师鉴定无高血压、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严重口吃、色盲症等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缺陷。
2.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准许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3.持学习证人员不得独立作业,应在持操作证人员的监护下作业。
4.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保管专用工具。
5.雨、雪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供电线路、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发生事故后应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二)临时架空电缆线路及变台
1.开挖电杆基坑作业前,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探明地下物状况并采取防护措施。在现场电力、通讯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水、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人工开挖。
2.搬运电杆时,必须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互相呼应。使用车辆搬运电杆时,必须将电杆绑扎牢固,并保持平衡。
3.立、撤电杆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明确联系信号和人员分工,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和疏导交通。
4.使用汽车起重机立、撤电杆时,应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吊点应在电杆重心的上方,距杆根的距离应大于杆长的0.4倍加0.5m。
5.人工立杆应使用两副架腿,杆轴向与架腿顶部支点应保持同一直线,并位于架腿两支腿的中心,架腿受力应均衡。基坑填平夯实后方可拆除支腿。立水泥杆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6.立、撤电杆时,应设置半径为1.2倍杆长的作业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立杆作业时,坑内严禁有人。
7.蹬杆前应检查电杆埋设的牢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蹬杆。
9.杆上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子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10.邻近其他带电线路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不得小于下表中的数值。
11.邻近带电路线或带电设备放、紧线作业时,应将导线接地,并用小绳拴好,指定专人拽住。
12.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在无拉线、拉桩的电杆上紧线,必须设置临时拉线。紧大截面导线应设专人监视拉线、拉桩,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撤线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放线时应先用绳索将导线拴牢,剪断后徐徐下放。
14.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立杆和蹬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