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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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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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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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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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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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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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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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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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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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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 在建工程(包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间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吸纳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规定。
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无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符合表3规定。
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 当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用的安全人员监护。
7、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式,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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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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