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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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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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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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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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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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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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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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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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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木防护工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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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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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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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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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作业, 必须正确使用“三宝”,不得违章作业和酒后作业。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JGJ80-91。
4、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扣,无立足点的高空作业或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裤脚要绑紧,衣服要扣好。
5、搭设时必须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的凹凸外形尺寸、高度进行搭设。
6、进行施工时应先对立杆基础进行平整夯实,靠里排硬化地面的立杆埋入路面下600㎜,并浇灌混凝土,外排立杆直接立在路面上,并保持立杆纵成行,横成方,杆身垂直。外排应在土层上铺设底垫,在地上200mm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脚手架的底部应考虑排水措施、防止积水后脚手架步层的不均匀沉陷。
7、搭架用的杉杆应无腐烂,蛀虫,通裂,刀伤,霉变,有以上情况的杉杆不得使用。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小头直径应不小于8cm,大头直径应不小于12㎝,绑扎材料应有合格证,不得一扣绑三根。
8、立杆搭设中距1.5m,步距为1.5M,架体总宽度为3.5M,由电线杆起靠龙山东路侧为1.5M,靠基坑边为2M, 架体搭设总高度为17M,13.5M以下采用三排架体搭设,13.5M以上为双排架体搭设,在完成搭设总高度时立杆应保持高低一致,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0。
9、横杆两端伸出立杆长度不得小于300mm,横杆应大头压小头,置于小横杆处,绑扎三道以上。横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5米,上下步搭接要错开,不得在同一跨上下搭接。
10、剪刀撑:架体的转角处,两端以及中间应设置剪刀撑,剪力撑应与外立杆紧靠绑扎,二步以上架的两端和中间每隔4.8—5m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并与地面成45度—60度夹角,杆件搭接应大头压小头,搭接长度应大于1.5m,绑扎五道以上,底部应埋地,埋深应大于30cm,当不能埋地时应采用铁丝与立杆交合处绑扎牢固。
11、在搭设至近高压线时,特别注意木杆、操作工人与高压线之间的有效距离,木杆不得与高压线相碰,操作人员必须互相提醒,互相关心,架子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全程监控。
12、架高7m以上每二步三跨用预埋的Ф6圆钢或8#铁丝双股与建筑物拉结,做到既拉又顶。架高7m以下无法拉结时,应每5M设置一道抛撑,抛撑与地面成45。~60。角,其底脚应埋入土中,其埋入土中大于30㎝。
13、架体外立杆外侧设置两层安全网:一道为大眼安全网,一道为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每个孔均要绑扎牢固,并要拉直拉紧,接头要扎严密。
14、搭设时应将材料放稳固于架上随即绑扎用完,下班前或停歇时不得留有未绑扎的杉杆等材料,以防滑落伤人。
15、所有杆件相交处均应采用合格、强度达到要求的8#镀锌铁丝绑扎,每三个月检查并保养一次。
16、高空作业不得往上或往下抛掷任何物料,防止造成伤人事故。
17、搭设后的剩余材料,不得堆放在已搭设的架子上,应搬回原堆场堆好。
18、下雨天、恶劣气候和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19、搭设完毕或使用前必须每三皮架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高压线安全防护搭设时,项目部临电电工、安全员及架子班组长必须在现场旁站监督施工。
21、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并严格按《高压线安全防护搭设施工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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