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施工措施与危险源识别、预控
1、 安全施工措施:
1、 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
2、 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绝对服从安全监察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
3、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工器具的安全可靠性,施工人员应佩带安全合格的施工防护用品。
4、 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作业命令票的签发工作。
5、 施工机械应有技术人员在场指导施工,避免盲目和违章作业。
6、 焊接施工应设专人,杜绝无证上岗操作。
7、 文明施工,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 开挖接地沟所使用的锹镐等应安装牢固,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条沟内作业时应相互照应,以防伤人。
9、 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使用电动工具作业的工人,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10、 使用钻床时,禁止戴手套,袖口应扎紧,钻具工件均应固定牢固。钻薄小工件时,不得用手直接扶,以防工件转动伤人,在钻头转动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钻屑或接触转动部分。
11、 砂轮机的砂轮应不残不裂,安全防护罩应完整无缺。砂轮片磨损到原直径三分之一时必须更换,使用砂轮机应戴护目镜。并应站在侧面,不得使用砂轮机磨软金属、非金属及大工件,两人不得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砂轮片与托架之间的间隙应经常调整,最大不得超过3mm。
12、 砂轮锯的锯片应安装同心,牢固,两侧应用柔性垫片,转速不得大于砂轮锯片铭牌线速度,工件要夹持牢固,操作人员应避开砂轮锯片的切线方向。
13、 进行电、火焊工作及配合焊接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以防触电、烧伤及弧光打眼等。
14、 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15、 用手扶持被焊接的结构物时,其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小工件不得用手直接扶持,以防烧伤。
16、 在接地沟内施焊时,要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17、 焊接工作应由持有焊接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焊工进行。
18、 接引电源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方可进行。严禁非电工人员拆装电气设备及电源。
2、危险源识别、预控
1、 在焊接过程中,焊接人员应互相配合,避免扁钢反击伤人。
2、 在电源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人接线,防止电击伤人。
3、 挖掘机在开挖作业中应听从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内逗留及行走。
4、 运输车辆要慢速行驶,注意撞伤行人。
5、 施工中各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以防伤害他人。
二、环境与卫生健康管理措施
1、 接地基槽开挖时,遇6级以上风力天气,停止挖方、运土、绊合回填土。
2、 现场制定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洒水合及时清理浮土。
3、 减少噪声对施工人员的伤害,特别是夜间施工;用水过程中应避免施工用水与饮用水混合交叉。
本交底是在施工中与施工规程规范一并使用的施工文件,施工中应参照本交底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变动。
巴彦淖尔康立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安环部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