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内容
1.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 A 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 ( 含B2级 ) 的装修材料时 , 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 A 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 , 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 A 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马级以下 ( 含B2级 ) 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 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 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 , 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 , 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 B1级 PVC管保护 , 导线不得裸露。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
风电场安全技术交底
水利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水电站枢纽区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安全技…
冬季施工用电作业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水电站厂区土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电器装置选择安全技术交底
照明装置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水电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室内电梯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电力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电气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电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通信光缆线路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电力电缆沟开挖、回填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