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照明检修安全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1日

交底内容: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交底中的有关条款,有效防止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保护成品。
1.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经允许后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无票作业。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防止高空坠落,严禁踩踏楼梯扶手、管道保温设施。
3.使用绝缘梯时,地面上应有专人监护。
4.在高温设备上方或高温管道附近进行工作时,应做好防止烫伤的安全措施。
5.工作前检查作业环境,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6.工作时严禁带电更换灯泡。
7.在特殊区域内工作(如氢区、油区)应做好防火防爆。
8.检修过程中传递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9.工作中做到“三不落地”、“四不伤害”,保护成品,工作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