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 编号 | ||||||||||
工程名称 | 南杨线洪汤隧道工程 | 施工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作业单位 | 交底部位 | 工种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 |||||||||||
一、交底内容: 1、隧道供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要求: 1、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供电线路应采用380v/220v三相五线系统; ②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地段可采用220v; ③低压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 2、隧道内供电线路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塑料绝缘导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并应挂设在临时支架上; ②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为:电压380时不小于2.5m,10kv是不小于3.5m; ③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 ④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 ⑤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架挂照明设施。 3、在隧道内设置10kv变压电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避车洞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② 变电站周围必须装设防护遮拦和警示灯,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或“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牌; ③ 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低压应采用成套组合电器或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低压配电盘。 4、隧道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隧道内照明的光照度应充足、均匀,不得有闪烁; ② 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光照度应满足表11.4。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应加大光照度。 ③ 洞内主要交通道路、抽水机站等重要场所,应有安全照明; ④ 隧道施工照明应采用防水、防尘灯具。
表:隧道施工照明要求 5、隧道施工用电按设计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组与外电线路必须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 |||||||||||
针对性交底: | |||||||||||
交底人姓名 | 职务 | 交底时间 | |||||||||
接受交底人负责人 | 职务 | 接受交底时间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