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型电源配电箱(分电箱),作为第三级配电装置,可直接接负载供电,应做到一闸一机,开关应采用设备相匹配的漏电开关。
III型电源配电箱,作为搅拌机、卷扬机等专用设备使用的第四级配电装置,应设在设备附近;箱内可设有楼电开关控制的备用插座,供维修时另接设备用。
拖线箱作为移动式配电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和接地保护;开关或分路熔断器必须与用电设备匹配;同一箱内不得用单相三眼和三相四眼不同电压的插座。
各类插座、插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完好;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使用单相三眼插座,插座上方应有单独分路熔丝保护;插座的接地线不准串联。
各级配电箱应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检查维修和清洁工作。箱内应保持整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箱周围应保持通道的畅通。
施工现场的固定露天电箱、分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边距地高度不小于0.5米。
第四节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本工程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客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体、接地线及其连接必须严格按要求选材和安装。接地网应定期检查、测试、其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装置应采用保护接零。接零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范进行安装。低压架空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始端和终端以及沿线每一公里处应有重复接地,配电箱也应重复接地,起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兼做接零保护。
第 五节 电气设备
本工程各类施工机械的电气装置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未经动力部门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安装和使用。
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水淋受潮的设备须经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移动机具如空压机、电焊机、平刨机、圆锯等应装随互控制的交流接触或铁壳开关。电焊机的外壳完好,其一、二次侧的接线应有防护罩保护;其次侧电源应用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线必须由指定的现场电工按有关规定安装,限期拆除。严禁其他人擅自接装。
现场的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
施工现场的照明电压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一般施工现场 220V
工作手灯 36V
危险场所 36 V
无触电保护措施的移动式照明 36V
顶管管内作业 36V
工作面场所 12V
金属容器内 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