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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2日
 
 1、一般规定
1)确定起重机的起吊方法和需设计计算的项目
   2)选用合适的起吊设备和计算参数。
   3)必要时,应对需进行实物(架)试验的单项(件)或整体作出规定
 2、构造要求
应根据工程概况,选择合适的起吊设备。并对起吊设备进行详细的操作说明。
 3、设计计算
对于模板,钢筋笼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选择合适的起吊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起吊高度。
 
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4)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表的要求;
钢丝绳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吊挂和捆绑用
6
支撑动臂用
4
千金绳
8~10
卷扬机用
5
缆索承重绳
3.75
 
6)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线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7)作业中遇到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1吊装前,作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吊索目及起重绳,起重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先对各部位机械构件作全面检查;电工对电路、操作、控制,制动系统作全面检查;吊装指挥对已准备的机具设备、绳索、卸扣、绳卡等作全面检查。
3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严格执行"十不吊"。
5所有计量工具应检测合格,测量时尽量减少误差,作好必要的复测。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顶岗和无证操作。
7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系挂安全带,穿绝缘鞋,屋架吊装前在安全架上绑好安全绳,安装时高空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拴于安全绳上,确保安全。
8吊车站时,勘察地理强度,仔细调整吊车液压支腿,确保吊车的稳定性,避免支腿下沉而失稳。
9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如突遇四级以上风及大雨时停止作业,并作好应急防范措施。
10起重臂下禁止站人。
11所有工作人员都不得擅自按动按钮或拨动开关等。
12紧固螺栓按规定的扭矩值扣紧、穿销子,严禁加猛打猛敲;物体间孔对应,使用杠棒找正,不能用力过猛,以防滑脱,物体就位缓慢靠近,严禁撞击损坏零件。
13在作业区域和四周布置二道警戒线,安全防护左右各20m,挂起警示牌,严禁任何人进行作业区域或在四周围观,现场安全员全权负责安拆区域的安全监护工作。  
 
1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分析,汽车吊只能停留在安装间区域作业。现场可能同时堆放其它单位的大构件,因此在吊装前必须协调现场其它单位相关部门配合我方施工尽量减少大构建堆放,避免工作空间狭小造成安全事故,吊装前必须通报监理及安装间各相关施工单位,吊装行进路线,作业区域及详细的吊装时间计划。
2汽车吊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3汽车吊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汽车吊进入作业点,单位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4为了保证起重吊装不出安全事故,特要求汽车吊装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4.1吊装采用的25T汽车吊在进入厂区行驶时候,应认真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起重机行驶和工作场地应平坦坚实,不得在厂房安装间倾斜的地面作业,离管沟,基坑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4.2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4.4汽车吊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4.6操纵室远离地面时,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情况下,地面及作业层(高处)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4.7用彩条旗对安装施工现场进行封闭,设置警戒人员,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同时用警示带设置公共安全通道,规定通行时间。
4.8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4.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
4.1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4.12起吊施工台车各种构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4.13.起吊载荷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牵引绳。
4.13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4.14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4.15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操作前必须进行仔细核实。
4.16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的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①表面有裂纹、破口 ②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③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④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 ⑤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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