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施与实施
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特别对电工、塔吊司机、现场信号指挥工进行必须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
项目部把高压线立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周检制度。
(一)严格控制塔吊在顺高压线路方向的北半区施工区域的2米安全区范围内进行吊运作业。东西向范围内作为警戒区,非特殊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及项目经理批准,塔吊伸臂不得随意进入禁止区,并采取严格监视与控制措施,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
(二)塔吊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4级以上风,或如遇风力继续加大时,塔吊司机应立即迅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5m处,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效应情况下,伸臂自由旋转,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压线路。其起重臂及吊钩上升高度只要脱离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也不会造成塔吊在刮大风时,因强行制动旋转机构而以致损伤设备或造成倒踏事故。
(三)安全作业区作业时,回转只许二档微动,严禁在快档下旋转,否则视为严重违章作业,由塔吊指挥及项目部安全员随时监督。
(四)限制小车在塔吊大臂上的运行最大伸长量和吊钩的吊、装、运高度。经测量检查,小车平时只能伸长长度为大臂上39米刻度标记范围内,吊钩在吊起物料后,吊钩尽量提高到最高能运行的高度,待到具体下放位置后,再下落物料,保证其小车在大臂上滑行距离及吊钩上升高度均有足够的距离尺寸以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五)严格塔吊的调运操作,平时塔吊回转时起吊钩的高度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下班后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做好检查,吊钩、钢丝绳的回收位置也必须在高压线水平线上方6米以上。
(六)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绝缘垫,所有电器装置保持绝缘良好。
(七)对塔吊的设备电气装置进行检查,使用五芯电线,做到电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能起应有的作用。
(八)严格做好物料的吊、运、落等日常工作,防止物料坠落,尤其是在塔吊旋转运行临近高压线警戒区时,应加倍谨慎小心。
(九)严格对塔机进行日常的检查验收,并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挂钩工、电工及涉及到塔吊使用的操作工人就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塔吊作业信号、手势、旗语,预防高压线等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使其达到密切配合、熟练操作,与此同时,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操作责任人,做到万无一失。
(十)在塔吊前臂设置红色安全警示旗,塔吊司机在作业过程中要精力集中,严格听从信号指挥工的指挥信号,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施工。
六、塔吊安全使用:
1、操作人员:塔吊司机及信号工持证上岗。
2、安全装置:
塔吊出厂时已安装起重量及变幅小车的限位装置。为防止操作失误,设置行程限位器、载荷限制器及报警装置。
3、安全操作规定:
(1)、塔吊停用时前臂必须与高压线侧向平行停放,并将小车钩锁,防止大风刮动前臂,并取下钓钩上的吊具,吊钩升至最上端和靠近塔吊操作台跟部。
(2)、每次使用塔吊时,先将吊钩收到最上部后并用卡环把吊具与吊钩锁紧,才能旋转塔吊。
(3)、吊装时严禁将构件或物品吊在高压线上空旋转。
(4)、风力超过5级时停止吊装,以防控制不好塔吊。
(5)、构件的起点位置必须距高压线水平距离10m以外。
(6)、构件在起吊过程中构件上须设置牵引绳,以防止构件摆动,等构件平衡后,方可起吊,起吊后须先转臂运离高压线,再移动小车。
(7)、在吊装时,对司机和信号工实行短时间作业制度,两小时换班一次,以防止疲劳作业。
(8)、每天吊装时,须对吊机的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作业,工地上备用安全装置。
(9)、当吊臂与高压线垂直时,小车的限位控制须距高压线10米以外。
(10)、每次起吊构件时须对吊具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11)、每天班前由工地安全员对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进行安全交底。
七、塔吊的拆除:
1、工程完工后,拆除塔吊时首先应与供电局取得联系,在其安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拆除施工作业。
2、拆除时应先利用塔吊自身的顶升节拆除其标准节。
3、标准节拆除完毕后,再用轮式起重机拆除其塔臂、塔帽、顶升节、基座。拆除的工艺同安装方法。特别注意塔臂拆除时,必须先用起重机将塔臂确实提起后,再松动其斜拉杆与根部的梢子,仍然利用缆绳控制塔臂起吊时的稳定性,以保证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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