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简介
表2-1 工程总体简介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工程名称 | 苹果园1606-613地块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 |
2 | 使用功能 | 产业用房、车库、设备用房 |
3 | 工程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5号 |
4 | 建设单位 | 北京华清安平置业有限公司 |
5 | 设计单位 | 北京中联环建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6 | 监理公司 |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 | 施工总承包 | 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 | 质量监督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监督站 |
9 | 人防监督单位 | 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
10 | 合同范围 | 1#楼至8#楼及车库图纸范围内的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包括建筑、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等工程 |
11 | 合同工期 | 1024日历天,计划2013年7月10日开工,计划2016年4月28日竣工 |
12 | 合同质量等级 | 合格 |
13 | 合同总价款 | 502986164.23元 |
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用地面积:35435.8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079平方米,其中地上124026平方米,地下39053平方米。由地下车库和8栋产业用房组成,地下车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库范围基础形式采用独立基础加防水板。8栋产业用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主楼下采用梁板式筏板。
子项建筑特征表
子项名称 | 子项编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层数 | 建筑局高度(米) (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 | ±0相当绝对标高 | 功能 |
1号产业用房 | DSO1 | 27267 | 14/-3 | 60 | 67.4 | 产业用房 |
2号产业用房 | DSO2 | 27280 | 14/-3 | 60 | 67.4 | 产业用房 |
3号产业用房 | DSO3 | 13745 | 15/-3 | 60 | 68.3 | 产业用房 |
4号产业用房 | DSO4 | 13699 | 15/-3 | 60 | 68.3 | 产业用房 |
5号产业用房 | DSO5 | 5106 | 6/-3 | 25.8 | 68.3 | 产业用房 |
6号产业用房 | DSO6 | 14775 | 15/-3 | 60 | 68.3 | 产业用房 |
7号产业用房 | DSO7 | 14846 | 15/-3 | 60 | 68.3 | 产业用房 |
8号产业用房 | DSO8 | 7741 | 15/-3 | 60 | 68.3 | 产业用房 |
地下车库及人防 | DK | 39053 | -2 | / | 68.3 | 车库、设备用房等 |
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2.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2.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1-2002;
2.1.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1.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
2.1.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2.1.9《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13-91-2007);
2.1.10《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2.1.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1.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相关规范性文件
2.2.1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2.2.2建质[2009]254号《关于<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
2.2.3京建施[2006]1039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2.3.1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纸
2.3.2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大模板的堆放
1.场地要求: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确定模板堆放区、配件堆放区及模板周转用地等;
2.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排水流畅,场地采用2:8灰土15cm厚:上铺一层石子夯实,2%的坡度向排水沟方向找坡,堆放区四周挖排水沟;
3.模板卸车后重迭码放高度不超过10块,相邻码放区之间要留出信道,便于模板配件的安装,底层模板离地面10cm;
4.配件安装后,模板吊离码放区,对于安装支撑的模板,可将模板吊至使用部位附近堆放,开始清理板面及刷脱模剂,井筒及窄井等位置的模板,无法安装支撑,
5.模板堆放采取两块板面相对方式,也可采取临时拉结措施,以防模板倾倒,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存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大模板必须有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模板应用方木垫高,后支腿地角绳栓按要求调整平整且稳固;
6.当施工间隙超过24h、气象预报次日风力超过5级以上及节假日期间,应将流水段拆除的模板吊运至地面存放,当大模板必须存放在施工楼层上,必须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不得沿外墙周边放置,应垂直外墙存放。
7.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存放的模板采取临时连接的固定措施,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同时暂停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等作业。
8.人员的安排,现场设专职人员、专业施工班组负责大模板的施工,要求熟悉模板平面图及模板设计方案,熟悉大模板的施工安全规定;
9.按模板数量表,清点运到现场的模板,穿墙螺栓、各种连接螺栓要入库保存,以防生锈,斜支撑的调节丝杠、穿墙螺栓要涂抹润滑油;
10.存放大模板应随时将自稳角调好,使自稳角度成70—80度,下部座垫通长木方,面对面放置,防止倾倒;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来,长期存放的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没有腿及单腿的大模板,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模板插放架内,不得靠在其它模板或构件上;
高大模板的吊装
1、模板的支拆挂钩必须使用设计的吊点,在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吊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专人进行修复。起吊重物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重物上下不得站人。以免吊装过程中由于吊点开焊等因素造成人员的碰伤、砸伤、坠落等事故。
2、模板支立前必须确保混凝土的强度(10mpa以上)达到要求,强度达不到要求不允许进行模板支立,避免砼强度不够导致大头螺母拔出造成模板崩塌事故。
3、大片模板的两侧必须安放牵引绳,起吊后,由作业人员控制模板方向,避免模板旋转过度或发生碰撞。在模板就位后,经操作人员将模板固定后,方可上人摘钩。
4、外模拆除,严禁提前拆除螺母。待挂钩后,拆除圆台螺母、底口螺栓、包角螺栓,人员撤离后再割断拉片螺栓。
5.、拆除的模板,要整齐稳固地放置在固定场所,外模应将支腿打好,以防倾倒伤人。
6、所有起重吊具必须按设计所给吊点数进行起吊作业。起重吊具必须成套使用,严禁穿插错用(如钢丝绳、卡具等)。
7、 施工所需制作加工物具必须经过专人验收后方可投入到施工中。
8、起重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施工时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9、模板吊装必须由专人指挥,指挥人员需佩戴袖标,站在安全、明显的位置,用明确的手势、哨音等信号指挥作业,严禁多人指挥。
10、大片模板起吊后,若不能及时安装,需将模板重新放到地面平稳,设好支腿,不得将模板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11、吊装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听从起重指挥的要求,任何人员不得在吊装作业区停留或走动,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12、遇大风(6级及以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从事起重吊装作业。
13、拆除大片模板时,应先将钢丝绳挂好,待钢丝绳受力均匀后,依次拆除圆台螺母、底口螺栓、包角螺栓,人员撤离后在隔断拉片螺栓。
14、吊运墙体大模板时应一板一吊,严禁同时吊运两块以上的大模板;大模板单位重量不得大于起重机的荷载;同时吊运两块柱模、角模时,吊点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