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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19日
(1) 本工程土建施工计划采用劳务分包的方式,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均
在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 中。
(2) 开工前, 向监理项目部报送工程施工拟分包计划申请,待业主批准后按
要求进行招标, 确定分包商后向监理项目部提出分包单位资质申请, 待审核通过后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安全协议,报监理、 业主项目部备案。
(3) 建立包含劳务分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体检等信息的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4)审核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 检查进场人员是否为分包商企业在册人员,
并定期组织分包商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 监督分包商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不允许再次分包。督促分包商组织
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 及特种作业、 特殊工种人员取证情况, 对人员相符,进行每日作业分包人员“考勤”,杜绝名册外人员参与工程建设。
(6) 配备并负责操作分包作业现场所需的施工机械、 起重设备,提供、 监督管理分包商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用具和劳务作业所用的手持小型施工机具和工具并负责其质量和强制性检验。
(7) 编制分包作业的施工方案、 作业指导书(含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对参与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 组织、 指挥及带领分包人员承担土石方爆破、 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大、 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9) 从安全、 质量、 进度、 机具和人员管理等各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按优良、一般、 较差三类评定分包单位等级。
9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9.1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施工队长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安
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根据上级管理要求或季节性施工进展情况,开展各
项安全专项检查。
9.2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状况、 施工机械和安全工器具完好状况、临近带电体作业安全作业情况等影响安全施工作业的各项活动。
9.3 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相应施工技术方案是否规范执行、 施工机械化和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 现场安全工况是否良好等; 作业过程中, 应做到“四不伤害”。
9.4 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对于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通病
开展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5 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报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
9.6 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 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按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9.7 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人员应按照要求履行安全职责,监督开展
问题整改与隐患消除工作,认真落实闭环管理要求;严格做到“违章问题不整改
不作业、 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作业” 。
9.8 施工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一般不得参与现场工作,特殊情况必
须参与工作时,必须另设安全监护人,凡未设安全监护人的作业地点或场所,追
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
9.8 一切施工现场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在《安全施工作业票》 中明确,并在站班会上向参与作业的人员告知。 安全监护人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向施工负责人请假,另派安全监护人。
9.10 安全监护人必须监督并保证:
(1)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置、 现场安全交底到位,必要时补充布置有关安全措施。
(2) 必须制止作业人员野蛮施工、 扩大工作范围、 扩大工作内容、变动安全措施(方案) 等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行为; 时刻提醒施工现场作业人员、 高处作业人员做到100%防护。
(3) 监督各种起重设备、 施工机具、 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检查和正确使用。
(4)制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 安全监护人对违反规程、 安全措施(方案) 规定的行为责令其停止作业,
同时向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书面记录。
10 信息管理
(1) 配备信息员一名, 负责常态安全信息管理和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安全信
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2) 按规定时间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施工日志、周报、 月报信息数据,
确保上报信息准确、 完整。
(3)项目如发生应急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业主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
11 安全管理评价
(1) 本工程为新建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按要求开一次安全管理评价活动,
项目部土建自评价活动。
(2)配合建设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3) 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结束后, 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 并报建
设管理单位备案。
(4) 如对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施工现场评价不合格,按照要求立即进行
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5)阶段性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措施。
附件 1. “施工供用电施工”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本措施包括作业准备、 作业人员要求、 防触电伤害、 保护和接地、 现场安全监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 作业准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编写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项目部审查,经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2. 选择合理的架空或预埋线路路径, 避开易撞、 易碰、 易腐蚀场所以及热力
管道。
3. 本项目属于二级风险作业, 作业前, 按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
险识别、 评估及控制办法办理《电网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 A》。
二、 作业人员要求
1. 现场电工经有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 用电人员需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 作业前,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三、 防触电伤害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由电工完成拆接电气线路、 插头、 电气设备、 电灯等相关工作, 并处理线路及机具故障。
2. 使用电气设备前,检查线路、 插头、 插座、 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
3. 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 由电工接好电
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穿戴绝缘鞋、 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4. 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前,先切断电源。
5. 搬运钢筋、 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6. 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7. 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 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8. 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采取隔离措施,
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9. 电线采取架空措施, 不在地面、 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 楼
面时采取过路保护措施,物料、 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四、 保护和接地
1. 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实行三级配电。 配电箱、 开
关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试验。
2. 供电系统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3. 配电箱金属外壳接地良好, 其结构具备防火、 防雨的功能, 箱内的配线采
取相色配线且绝缘良好, 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进行绝缘并固定, 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牢固。 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裸露。
 
五、现场安全监护措施
附件 2. “主变压器基础土方开挖”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一、 作业准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 报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查,
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并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经职能部门审核、 总工程师审批, 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2. 本项目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 按规定
办理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
3. 向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指明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点及
安全注意事项。 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 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5. 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 排水沟。
6. 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基坑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7. 备好施工用电、 用水,修好道路及其他设施。
二、 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放坡开挖
(1)采用放坡开挖时,设置 3 级平台分层开挖,每级平台的宽度为 1.5 米。
(2) 放坡开挖的基坑, 符合下列要求: 坡顶或坑边不堆土或堆载, 遇有不可避免的附加荷载时, 稳定性验算计入附加荷载的影响;基坑边坡经过验算, 保证边坡稳定; 土方开挖在降水达到要求后, 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施工, 分层厚度不超过 2.5 米;土质较差且施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采用钢丝网水泥进行护坡。
2. 有支护结构的基坑开挖
(1) 土方开挖的顺序、 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
(2)除设计允许外,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操作。
(3) 采用机械挖土方时, 严禁挖土机械碰撞支撑、 立柱、 井点管、 围护墙和工程桩。
(4)应尽量缩短基坑无支撑暴露时间。
(5)采用机械挖土,坑底保留 20~30 厘米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
止坑底土体扰动。
(6) 对面积较大的一级基坑, 土方采用分块、 分区对称开挖和分区安装支撑
的方法,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筑垫层。
(7)基坑中有局部加深的部位,土方开挖前对其边坡作必要的加固处理。
3. 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 开挖方法、 放坡、 排水、 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边坡支护有设计计算书。
(2) 人工挖基坑时, 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 2.5 米; 多台机械开挖, 挖土机间距大于 10 米,挖土要自上而下, 逐层开挖, 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 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 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进行作业。
(4)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专用爬梯。
(5) 机械挖土, 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 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
体滑动。 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
(6) 弃土应及时运出, 如需要临时堆土, 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 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 在边坡支护设计时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
(7)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如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预留 15~30 厘米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8)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1.2 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
深度超过 4 米的基坑,加设安全防护网。
(9) 如开挖的基坑比邻建筑物时, 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
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 如不能满足要求, 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 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4. 基坑施工排水措施
(1) 基坑开挖要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 当地下水位较高、 基坑较深时, 应在枯水期施工,避免在地下水位以下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2) 为防止基坑被水浸泡, 除做好排水沟外, 要在坑四周做挡水堤,防止地面水及基坑内排出的水倒流或渗入基坑坑内要做好排水沟、 集水井以便抽水。
(3)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时, 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和挖方的深度和
尺寸、 选用集水坑或井点降水。 采用集水坑降水时, 应根据现场条件, 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集水坑应与基坑底边有一定距离。 边坡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4) 采用井点降水, 降水前应考虑降水影响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的附加沉降、位移。 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好记录, 发现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 现场安全监护要求
项目部设专人全程监护, 报请监理项目部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未到
现场不得施工。
附件 3. “构架吊装” 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一、 作业准备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措施,并经内部审查批准,
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2. 起重机械应在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部门检测合格, 并取得安全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各类安全工器具准备齐全, 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 施工前, 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对施
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4. 吊装前进行基础复测, 基础复测时, 测量人员应注意基础周围环境,防止
摔伤。
5. 吊装应考虑天气因素,在晴朗、 无大风、 无雪、无浓雾的天气下进行。
6. 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二、 作业人员要求
1. 起重机操作人员、 测量人员等应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 施工人员要认真听清并了解工作票及交底内容, 掌握当日工作危险点及预控措施。
3. 进入施工现场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防违章而造成事故。
三、 吊装设备选择
吊车的选用必须按吊车说明书规定的特性曲线进行:
1. 根据构架的起吊位置、 现场具体情况等确定吊车的站车位置(幅度)。
2. 根据构架的就位高度、 尺寸、 吊索高度等和站车位置, 查起重吊车的特性
曲线,确定其臂长。
3. 根据已确定的幅度、 臂长, 查起重吊车的特性曲线,确定起重吊车的承载能力。
4. 如起重吊车的承载能力大于被吊构支架的重量, 可以选用此吊车, 否则重新选用。
5. 选择合适吨位的吊车后, 计算出吊装所用的吊带、钢丝绳、 卡扣的型号及
临时拉线长度和地锚的荷重,并选用检验合格的吊具。
四、 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 吊装前, 作业组人员应仔细检查构件及附件有无漏焊、 虚焊等缺陷并仔细
检查固定螺栓是否紧固,吊车司机要对吊车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
2. 吊装前应装设水平保护绳和垂直保护绳, 登高作业人员应使用攀登自锁
器。
3. 组织试吊,吊物离地面 10 厘米时,应停止起吊,由安全员和作业组安全
监护人一起对吊车和吊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
4.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 吊车应尽量靠近所吊物体, 不得大于规定的作业半径,
若吊车距离吊物太远,容易引起吊车倾覆。
5. 固定构架的临时拉线应使用钢丝绳, 绑扎工作应由技工担任,构架临时拉
线不得少于四根,且固定在同一个临时地锚上的拉线最多不超过两根。
6. 构架立起后, 用两台经纬仪在纵横轴线上校正构架中心及垂直度,根部用
铁楔或木楔进行固定,将两侧临时拉线锚固。
7. 在起吊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统一指挥,各个临时拉线应设专人松紧,
各个受力地锚应有专人看护,做到动作协调。
8. 临时拉线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专职绑扎, 临时拉线绑扎点应靠近 A 型杆头,
使临时拉线发挥最大拉力,保证构架的稳定性。
9. 横梁就位时, 构架上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节点顶上;横梁就位后, 应及时
固定。
10. 起重指挥要询问初步找正人员、 四角缆风工作人员,柱体基本垂直、 钢
塞已塞好、 四角缆风已固定好等得到确认后,起重指挥方可指挥松钩。
11. 吊梁时, 横梁与柱顶联接螺栓全部穿入并平帽,梁上工作人员确认后,
起重指挥方可指挥松钩。
12. 在杆根没有固定好之前及二次浇灌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拆
除楔子和临时拉线。
1. 在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不得登杆作业。
五、 现场安全监护要求
1. 吊车起吊和转动吊臂时, 应由专人进行指挥, 并由作业组安全监护人对吊
车进行监护,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喊停。
2. 各个临时拉线应设专人松紧, 各受力旋桩必须有专人看护。项目部由专职
安全人员全程监护, 报请监理项目部进行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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